举报“两非”行为 首位举报人至少奖5000元

25.08.2014  11:51

  为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妊娠)行为,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日前,东莞市建立了群众举报“两非”行为奖励制度,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按属地兑现奖励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按每例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奖励首位举报人。

  举报违法案例范围包括:利用医疗B超仪或其他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未查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证明,为他人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无经营许可证销售引产药品或生产、批发企业将引产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引产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的;个体医疗门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上取环、结扎、人工终止妊娠)的;伪造假医学鉴定证明、假终止妊娠批准证明的;政策内安排生育的妊娠妇女,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残害、溺弃、拐卖女婴女童的。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东莞市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举报线索(姓名、地址、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清晰,便于查处核实与奖励。

  各镇街同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受理单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应当在10日内组织调查核实,60日内作出处理;举报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的,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并依法给予保密和保护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案件相关情况。

  东莞市查处“两非”联合执法队电话:23280262;举报信箱:南城区三元路8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家庭发展科;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记者 欧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