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今出炉:全面依法治国元年如何谋篇
3月12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数十名省部级官员被法办,一系列冤假错案得以昭雪,司法体制改革破冰推进……回望过去的2014年,“两高”可谓动作频频。
在12日的“两高”报告中,如何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尤其是否会提及“呼格案”等冤假错案,以及如何从制度上进行防范,都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另外,每年的“两高”报告都会用相当篇幅提到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在2014年密集“打虎”的背景下,今天的“两高”报告会交出怎样一份“成绩单”,下一步又将有怎样的规划,值得关注。
2015年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此前2月下旬,最高检、最高法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国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在上述两份意见中,有不少改革举措持续引发社会关注。
譬如,最高检提出的“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最高法提出的“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
再如,最高检明确“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最高法明确,“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
而就如何防范干预司法,最高法提出,“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最高检则提出,“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此外,就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两高”在上述文件中也已透露了相关信息。其中,最高检称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最高法表示,“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3月12日,对于上述广为关注的司法改革举措,“两高”报告是否会有更为详尽的信息透露,各界关注。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