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14.10.2014  12:57

  近期,广东省部分地市出现几例涉及民政业务的诈骗行为,或冒充省民政厅和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业务申请人,以在我厅办公区域附近分发审批文件为由收取高达数万元的经办费用;或以中介组织名义承诺帮助成功申请培育专项经费,收取20%-40%不等的中介费;或假借我厅名义向社会组织发文推销书籍。以上行为已极大的损害了我厅声誉,并严重干扰了社会组织的正常工作秩序,针对以上不法行为,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办理社会组织核名、成立登记、注销、到期换证、年检等相关任务,业务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 www.gdnpo.gov.cn )提出申请,并可查询办理进度和相关信息,全工作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咨询相关业务,请拨打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布的登记管理大厅及业务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和审批,均是由省财政厅主导,与我厅无关;有关信息均会在省财政厅、民政厅及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三、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并未统一印制所谓的社会团体“会员证”;社会团体会员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均属该社会团体的自主行为,与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无关。

  四、凡以我厅名义发文,涉及财务往来、填报个人信息等事项,请与分管业务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后方可报送。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我厅概不负责。

  五、我厅未编印关于社会组织《宣贯实施手册》等书籍,包括《新编<基金会管理条例>宣贯实施手册》、《2014年最新基金会项目安全运作规范与内部制度建设及年检政策强化管理实务全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行业协会建设管理创新规章制度及社会团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手册》,也未制发此类征订(推销)书籍的文件。

  六、任何假冒我厅名义以及伪造我厅证件、公章的行为均属违法,我厅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东省省民政厅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