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有偿补课 守望教育公平

16.11.2015  10:15

教育部日前规定,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11月15日《华商报》)

严禁有偿补课是根高压线,教育部曾为此划出“六条红线”,地方教育部门紧接着公布实施方案,是贯彻教育部门“禁令”的具体措施,也是为了减轻学生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发育,同时,还是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确保“起跑线”公平,进而有利于促进深层次的教育公平。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作为老师,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整天考虑教育方法,研究教育创新,关注班上每个学生,走进他们心里,了解他们的世界,反馈教学方法和质量,做到教学相长,要付出很多心血,要花费很多精力。但是,如果老师有了“第二职业”,从事家教,或者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必然分散精力和时间,结果,可能因为私利而荒废“主业”,这对学生来说,是多么的不幸。

教师办家教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很容易受利益驱使,对班上的学生也难免会有“二心”。具体而言,在情感上更加关注“家教生”或“培训生”的学习情况,对班上其他同学就会淡化一些。此举对班上其他学生构成了“双重伤害”:一是精力和时间分散,教学不用心;二是对班上学生的情感投入少了,对学生的成绩好坏不那么关注了,至于“因材施教”,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更是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教师办家教,或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对教育本身及教育公平是隐性伤害,这一点容易被忽视。有人可能认为,教师待遇低,办家教补贴家用,且学生家长有要求,有何不可?还有人认为,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只要不影响教师正常上课,又有什么不妥?这些观点很容易使人“心变软”,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产生同情心,对有偿家教睁只眼闭只眼,可实际是对教育公平的莫大伤害。

从现实来看,“有偿补课”乱象仍十分严重。一来,各地还没有开展地毯式的监督检查,“禁令”没有被严格执行,在很多地方仍处于“禁令”归“禁令”、有偿家教归有偿家教的状况,“禁令”执行力大打折扣。二来,校外培训机构在“禁令”之下仍开得红红火火,很难说与主管部门没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培训机构可能与学校乃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存在利益输送,于是乎,个别人对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视而不见,甚至暗中充当“保护伞”。三来,校外培训机构花血本请名家,结果,有的骨干教师辞职“下海”、“请病假”离开学校,学校教学质量大打折扣。

因此,对于有偿补课“禁令”,不能止于发文件、开会传达、开通投诉举报,还要地毯式监督检查,伤筋动骨,直接切断或明或暗的利益链条。把“禁令”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从深层次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才能真正实现集体守望教育公平的目标。 (犁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