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擅自收集个人信息推送商业广告 手机用户可举报

28.10.2015  11:41

人民网广州10月28日电 本网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自2015年9月开始,全省工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手机商品销售服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手机商品质量及信息、维修服务中存在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本次专项行动为期8个月。

近几年来,涉及手机商品质量的投诉也呈逐年上升之势。同时,手机在相关服务领域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也日益突出。广东省工商部门表示,2014年接收的消费者投诉中,涉及移动电话主机及配件质量的投诉22991件,位列商品类投诉第一。2014年,我省处理电信服务类投诉6142宗,占服务类投诉18.3%,其中涉及移动通信服务的4667件,占电信服务类投诉的75.9%。同时涉及通讯器材及配件维修服务的投诉也达770件,占修理维护服务类投诉的25%。

广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手机销售和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还突出表现在侵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其主要表现为销售的手机中预装了能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及推送商业信息的第三方应用软件。从全省工商系统12315机构接收的有关消费投诉看,与手机软件相关的消费投诉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反映手机中预装“吸费软件”、预装软件无法卸载、消费者个人信息遭泄露、智能手机系统与软件冲突导致死机或无法正常开机、手机软件升级后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较为突出。

由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新领域,广东省工商局此前开展了广泛的工作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有关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市场销售的手机预装第三方软件情况、手机软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情况,并组织相关检验机构对预装手机软件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检验技术、认定方法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首次将手机软件是否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功能列入手机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提示:遇到这三种情况 用户可拨打12315投诉

1.未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

2.未经用户同意,向用户推送商业信息,或者虽经用户同意,但未设置退订或者关闭商业信息推送功能的;

3.手机商品销售服务领域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杨杰利 粤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