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确认40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19.08.2015  20:54
  近期,民政部同意将北京市西城区等40个单位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实验时间从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为期三年。

  各实验区实验任务如下:

  北京市西城区:探索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实现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的互联、互补、共进。

  北京市海淀区:针对不同社区类型,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服务社会化的社区服务多元直达供给模式。

  天津市河西区:改革组织体系、完善制度体系、明细内容体系、健全载体平台,引导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以社区党建为统领,整合驻区大单位、区直各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公司、高等院校、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建立共建机构和协商议事机制,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建立三社联动评价标准,形成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社区居民自治法制化、社区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的治理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根据西部地区条件和特点,构建街道党工委领导、街道办事处统筹、居民服务站承接、社区居委会自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信息化建设支撑的新型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体制。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构建党组织协调各方、统筹资源,三社有机联动、一体发展,信息化建设有效支撑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全面完善“365”工作体系,构建“365”大数据应用平台,提升“365”工作体系效能。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以“96715”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以社区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能力。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加强三社联动基础建设,构建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创建服务创新型、参与广泛型、机制规范型社区治理结构。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完善社区协商制度和工作体系,细化协商内容、拓展协商主体、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推动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提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以智慧社区建设为抓手,围绕创业人群、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群体等重点人群,探索产业转型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构建模式。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推进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厘清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职责,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增强社区治理服务能力。

  上海市静安区:探索和完善社区发展基金运行体制机制,助推社区协商,促进社区居民参与。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运用法治思维,建立“社区减负扩能增效”的制度框架,优化社区治理结构,建立社区善治的长效机制。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健全社区协商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协商“六化”模式,促进社区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完善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以网格化、信息化和社会化的“三化融合”为抓手,构建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全面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互助服务、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机制,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殊群体服务社会化、居民生活服务便捷化的社区服务发展格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探索构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三评”、社会组织“三议”、社区居民委员会“三协同”、社区服务“项目化”运行的社区治理格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探索社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三者协同发展的有效机制,构建社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复合治理新常态。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探索形成行政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互联互补的社区服务供给方式。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统筹城乡发展,提升社区共识,推动形成“价值共识、服务共享、文化共建、事务共治”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

  安徽省芜湖市:探索运用法治思维,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深化拓展“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以“一老一少一普”为抓手,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增强居民社区认同感。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依法理顺社区治理主体结构、职能、参与方式,形成党政主导、社区居民自治、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机制。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多方联动机制,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社会组织社区化、社区工作社工化。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队伍为支撑、以社区志愿者为补充,推进社区协同治理、强化社区居民自治、提高服务社会化和社区信息化水平。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的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平台建设促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信息化,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制度化。

  湖北省枝江市:解决“村改居”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机制。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实现服务均等化,探索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运用法治思维厘清政府与社区权责边界,构建新型社区治理结构,探索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互动模式。

  重庆市南岸区:深入推进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加强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合作协作,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深度融合,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深化院落自治、推进专业服务、建立社区基金、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充分激活微治理。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推进社区治理协商平台、社区组织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共建平台“三台联唱”,构建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实施社区建设品牌化、多元化、精细化、网络化、社会化提升工程,探索形成“功能设施好、管理运行好、民主自治好、服务创新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社区治理服务模式。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强化社区区域化党建,调动多方力量,探索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服务模式,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建立“社区+”工作基础、“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工作体系等平台,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民服务专业化、互助服务常态化、居民参与度大幅提升。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运用法治思维,合理构建新型社区组织结构,理顺职能部门和社区权责边界,推动社区治理服务创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立足边疆地区实际,整合各类资源,构建政府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以社区治理服务创新促进边疆地区和谐稳定。

  各实验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实验主题,扎实推进各项实验任务,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鲜活样板。同时,各实验区要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70号)要求,率先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