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广州市真光中学等63个单位设立教育网站的通知

04.02.2016  18:05

粤教信息函〔201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网站和网校管理实施细则》(粤教信息〔2004〕9号)的要求,经审查,广州市真光中学等63个单位(名单附后)符合设立教育网站的条件,通过ICP前置审批,同意设立教育网站。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联网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发布和教育网站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网络管理和信息发布的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到相应部门履行有关网站登记、备案、年审等手续,加强管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

 

附件: 同意设立教育网站的单位名单.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