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36个双边引渡条约
29.12.2014 16:04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至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批准了我国同36个国家的双边引渡条约,包括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为我国打击犯罪,与相关国家开展引渡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是被方应请求方的请求,将其管辖范围内而被请求方指控犯了某种罪行或已被判了刑的人,移交给请求方以便起诉或执行刑罚。引渡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引渡双边、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引渡法》,为我国的引渡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同外国开展引渡合作,明确引渡程序,我国还与多个国家缔结了关于引渡的双边条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引渡类国际条约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
(编辑:邢曼)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29.12.2014 16:04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推进共建粤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委部署干部监督工作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提高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日中国广州政府
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听取并评议市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中国广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