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个品种审定认定为林木良种

12.05.2015  11:41

5月4日,国家林业局发布今年第10号《公告》,公布由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洛揪1号等26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青山3号等5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可在林业生产中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林木良种审定通过的26个品种包括:洛楸1号、洛楸2号、青山1号、青山2号、水曲柳“五常”种源、北林雄株1号、北林雄株2号、万年金、明珠、早露、早红珠、北红、北玫、磨山雄1号、金梅、满天红、华硕、新郑红8号、川早1号、檀桥、京欧1号、京欧2号、中科黔北1号、中科箭叶1号、中科巫山1号、京薰3号。认定通过的5个品种有:青山3号、青山4号、欧洲云杉捷克种源、绿秀、磨山雄5号。

公告》公布的审定品种有楸树、落叶松、水曲柳、杨树、银杏、樱桃、葡萄、猕猴桃、苹果、枣、核桃、板栗、欧李、淫羊霍和薰衣草,认定品种有落叶松、欧洲云杉、横果苔草和猕猴桃。《公告》同时公布了各林木良种的编号、品种特性、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宜种植范围。

公告》要求,通过认定的林木良种,认定期满后不得作为良种继续使用,应重新进行林木品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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