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17个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一类二类

10.11.2015  13:11
原标题:217个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一类二类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是今年初中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后,第一个正式出台的省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广东共有国有林场217个,森林覆盖率为86%。国有林场林地面积为74.48万公顷,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0%。广东省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面积所占比例为71.1%,保存有全省100%国家一级保护和90%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广东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为:通过改革,建立职能定位明确、管理科学规范、政策保障有力的现代国有林场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场得发展、职工生活得保障,资源增长、收入增加,确保国有林场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方案》要求,至2020年,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并列出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具体指标:森林蓄积量由4700万立方米增长到67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由86%提高到90%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由57%提高到75%以上;生态功能等级一、二类林面积比例由70%提高到85%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广东国有林场改革坚持公益导向,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并按功能定位,明确相应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方式,将明确为事业单位的217个国有林场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同时,坚持民生保障和改善是这项改革的主要特色,全省3万多名国有林场职工将受惠。根据《方案》,至2020年,我省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加大对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通向国有林场场部的公路硬底化率达100%,管护站点通电、通水、信息网络实现全覆盖,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方案》要求,除中央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外,省市县级财政要安排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资金问题。根据国有林场职工人数,省财政对省属林场、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县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他欠发达地区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珠三角地区改革资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同时,省财政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在生态资源管护方式和监管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方案》提出,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纳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各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黄应来 甘韵矶 林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