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教育局: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转学手续

26.05.2015  12:42

  兴宁市陈先生:我的小孩现就读于新圩某小学,下学期想转到坭陂中心小学就读,该如何办理?

  兴宁市教育局:《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学生家长凭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 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