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赶走吸毒“兄弟”,7个月考察期他免于被起诉

20.08.2017  10:34

  小良(化名)本是一名品学不错的在校学生,但因一次被“兄弟”利用而陷入涉嫌犯罪的境地。19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7个月的考察期届满后,检察机关对这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其犯罪档案进行了封存,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踏上人生新的征程。

  2015年9月22日,小良答应小文等人到他的出租屋玩,于是把房间钥匙留给小文等人后外出,他回来后发现小文等人正在吸毒。他认为对方是自己的“兄弟”,碍于“情面”,就没有把他们赶走。小良不知道,他的这一次犹豫,差点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公安机关以小良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开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王敏承办此案,经过阅卷与审讯,他了解到小良的一些实际情况,所以没有像往常一样直接将案件起诉结案,而是选择了缓一缓。

  王敏检察官通过调取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小良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小良是大专在校生,平时父母无法给予教导,但其在校表现还算本分,除与同学偶发一次争执打架外,未出现严重违纪现象;他担任大专部干部,还被评为大专部优秀学生;根据邻居、村干部及其班主任反映,他平时为人老实、尊重老师,未曾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来往。

  经过调查,王敏检察官认为,小良可塑性强,矫正的可能性大,且具备较好的监护和管教条件,依法可对其附条件不起诉。检察院最后决定对小良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7个月,并制定了具体的考察、帮教方案,成立以检察官、监护人和老师三方为成员的考察、帮教小组。

  此后,在大家的共同监督下,小良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每月月末如实书面汇报自己当月在学校、家庭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小良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7个月考察期届满后,开平市检察院于今年7月6日正式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对其犯罪档案进行了封存,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踏上人生新的征程。

编辑: 梁文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