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

27.10.2015  13:06


广东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八个文件。此次会议聚焦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并且表明我国改革和完善律师制度取得重大进展。

 

  律师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了重要部署。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执业保障工作,近日,笔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有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2240余家,执业律师27200余名。今年以来,我省重点推动改进司法救助工作和完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实现全省覆盖。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共有7507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进村律师提高村民法治意识

 

  前段时间,肇庆市广宁县荔洞村发生一宗山场林地权属纠纷,以往,这类棘手的事往往会导致一场拉锯战,乃至闹事、上访。然而这次,城里来了个“和事佬”——广东博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中,作为荔洞村法律顾问,他耐心地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村民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要求,省司法厅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仅今年上半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就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近17万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2万宗。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的陈润民律师介绍,通过进村下基层,他感觉这项工作确实有实效。此前,“律师进村”是个新生事物,村民觉得非常陌生,原来印象里的律师遥不可及。而如今律师走进基层常态化,结合基层的其他力量,普及法律,宣传法治,构建调解平台,对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起到很大作用。

 

  省律协有关负责人介绍,长久以来,农村社会是人情社会,普遍缺乏法律意识,遇到问题不能有效、合法合理解决。如今,政府主导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律师有了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机会,社区居民和村民也得到免费的法律咨询和“零距离”的基本法律服务,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潜移默化灌输法治精神、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全面实现法治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笔者从近日召开的省司法厅有关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14年5月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并且已经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去年的工作安排,预计今年10月实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的目标,目前,该目标已经提前实现,全省25931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共有7507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此前,省内一些偏远县、镇存在全县无律师问题。为此,省司法厅对司法部的有关意见予以针对性处理,截至目前,粤东西北地区律师缺乏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省司法厅对照省对口帮扶机制,制定方案,由珠三角各地市派出律师对口支援律师缺乏的欠发达地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择优推荐业务素质较强的执业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云浮、汕尾自行招募在珠三角执业的云浮、汕尾籍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较好解决了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

 

  下月展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标检查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今年广东省10项民生实事之一,必须全力以赴落到实处。”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介绍,目前,省司法厅制定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行为准则和工作质量标准。预计从10月起,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标检查工作,量化各类考核检查指标。届时将以县级为单位,对全省130多个县(区)进行交叉检查。

 

  据介绍,此前督查组在抽查中发现个别地区有补贴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挫伤了“律师下基层”的积极性。如今调查显示,我省村(社区)法律顾问经济补贴资金已基本落实到位。此前,党委政府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律师个人的补贴原则上不能少于每人每年一万元。各市、县(市、区)基本能将地方负担的经济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律师经济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目前,广州明确规定每个村(社区)每年的经济补贴资金是2万元,河源江东新区每个村(社区)每年的经济补贴资金达到16000元;东莞、中山一些镇和茂名所有县(市、区)除落实省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还安排专项资金作为“以案定补”经费,鼓励律师充实服务内容,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律师共为村(社区)及群众服务56万多人次,其中解答村(社区)及群众法律咨询近17万人次,审查合同近900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000多份,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3000多宗,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1000多件,为提升基层自治组织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

 

  省司法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军队律师多种类、多功能的职业律师体系已经形成。律师群体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司法厅正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将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摆在比较重要的突出位置,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更好促进律师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严格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严格执行惩戒制度。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建设。发展律师服务业,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律师队伍,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

 

  此外,还将建立从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该项工作正由政法部门牵头制订细则中;不断推进律师参加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保证法律顾问面对社会、面对政府都能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区域的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内容。以此积极地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律师制度改革发展的要求,不断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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