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简化审批程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18个环评事项不见面审批

28.02.2020  14:42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协调科工作人员正在发起物料流转

群众足不出户,环评审批“不见面”办妥。2月2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全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应对疫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零接触”“不见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服务。其中,18个事项通过邮寄收发件等资料,完成“不见面”审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采用传送图片方式了解项目现场情况

零接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为减轻疫情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保障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协调科积极探索“不见面”审批模式,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实施“不见面收发件”、“不见面技术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李宝瑜表示,行政审批协调科配合市民服务中心今年2月份推出两批“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对18个事项开启“不见面”收发件模式,提供免费双向寄递办事服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向社会公布办事流程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业人员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由“最多跑一次”改为“零跑动”,最大限度做到“零跑动、免接触、不见面”审批。

在行政审批环节,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做好线上审批、“莞家政务”申报正常审批工作。启动“不见面”技术评估模式,将“踏勘现场-专家会审”环节中的“踏勘现场”,调整为由编制单位提供现场厂区布局、生产车间、工艺、治理工程和周边敏感点等照片及视频录像;“专家会审”调整为由产业中心项目负责人把报告电子版发送给各位专家函审,专家以邮件方式反馈个人意见,项目负责人把专家意见整合完毕发给各位专家确认签名。

零接触”技术评估过程

技术评估工作“零接触”,虽然增加审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但通过采用现场照片、录像摄像、专家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可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对不涉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小、环境风险低的报告表之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可减免技术审查程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18个“不见面”审批事项

不见面”但有专人全程指导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协调科在推行市属事项“不见面”审批的同时,积极指导督促各镇街(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实现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业务“不见面”审批。

其中,市生态环境局石龙分局对疫情急需的医疗物资建设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先通过电子材料了解企业生产状况、经营范围、生产工艺和产污工序,通过电话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环评编制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程介入,指导企业办理环评审批,为后续的环保验收提供支持,并明确审批负责人为该项目的联络员,按时办结。

针对新、改、扩建的“三类建设项目”(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建设项目),市生态环境局提前做好环评审批前期介入,主动了解其选址意向,指导建设单位先行落实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依法依规合理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文 图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