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个社会组织将迎年检
(记者潘斌 通讯员程倩敏)昨日,中山市民政局对外通报,中山民政部门将在6月30日前,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据了解,本次应检社会组织约有1955个,对其中获得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相关社会组织只需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提交年检报告书,携带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业务窗口加盖年检合格章,免资料审核。
社会组织达2070个
据悉,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是指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对已登记的社会组织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机构及负责人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按法定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年度审检,以确认其是否具有继续开展活动资格的行政执法行为。此次年检对象为2015年7月1日(以登记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前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有关年检手续。
据介绍,至今年3月底,全市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达2070个,其中社会团体58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86个,非公募基金会2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600多个,而本次应检社会组织约1955个。
社会组织实行网上年检
据介绍,中山市社会组织年检业务实行网上年检,除劳动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社会组织须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办理年检业务。
社会团体年检所需资料为:年度检查报告书;会计报表;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去年工作总结;本年工作计划;社会团体通讯录;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异地商会、本地商会、慈善会需提交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不必提供会计报表),异地商会还需提交最新会员名册一份。
“此次对获得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将有利于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中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组织逾期未办理年检,市民政局将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年检不合格”公告,同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