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个贫困县审计查出这些扶贫“疑难杂症”
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记者唐弢 樊攀)国家审计署近日公布了2018年1月至3月对20个省区市145个贫困县扶贫审计的结果。结果表明,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脱贫攻坚责任层层压实,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审计共查出违纪违法、损失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额39.75亿元,较2016年下降1.6个百分点。
审计发现,当前扶贫工作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扶贫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部分地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
此次审计调查到,有些地方由于未考虑当地实际,导致部分脱贫攻坚规划或计划难落实;18个县19.12亿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不到位;此外,资金长期闲置依然存在。39个县的6.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2.23亿元闲置2年以上。
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表示,在教育、卫生等精准扶贫领域,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让部分贫困人口未能享受到教育、健康扶贫政策,甚至出现利益被损害的情况。
数据显示,43个市县因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工作不够衔接、数据共享不充分等原因,导致30.4万贫困人口(户)未享受教育、健康扶贫政策。其中27个县的28.74万贫困人口(户)未能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贴等健康扶贫政策,涉及资金6916万余元。
在产业扶贫等项目中,12.29亿元被用于垒大户、简单发钱发物等,未能有效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其中,9个县将3.16亿元产业扶贫等“造血”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
在金融扶贫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审计署发现多地存在制度不完善、投放不精准、贷款闲置等问题,其中,10个县7236名贫困人口(户)未能享受共计743.7万元的扶贫贷款贴息补助。
部分地方扶贫资金管理存在违规违法
此次扶贫审计表明,个别公务人员、基层干部仍把扶贫资金当成“唐僧肉”,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扶贫资金。
在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看来,一些扶贫款并没有真正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在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个别基层干部“雁过拔毛”,成了扶贫的“拦路虎”。
数据显示,在审计的145个贫困县中,有43个县审核把关不严,107个单位和158人通过编造虚假资料、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冒领、套取骗取6467.32万元扶贫资金。32个市县违规将5.47亿元扶贫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景观建设等非扶贫领域。
此次审计还发现6个县10名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中涉嫌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涉及资金94.76万元。个别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接受接待等,涉及资金113.92万元。还有1个县1个单位以清理存量资金的名义将135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发放绩效工资。
审计提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目前已追回或盘活扶贫资金5.32亿元,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千余扶贫项目进展缓慢
数据披露,20个市县的47个扶贫项目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技术支持不到位等原因建成后闲置或无法使用,涉及资金6258.09万元。10个县的126个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项目选择不合理等原因建成后效益不佳,涉及扶贫资金1.17亿元。
由于项目推进不力、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多达42个县的1012个项目进展缓慢。另有60个市县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扶贫补贴资金5796.43万元,3个县865.4万元资金滞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扶贫攻坚看“绩效”,部分地区在脱贫工作中的不实直接导致了“绩效”的走样。在审计的145个贫困县中,13个市县对脱贫标准把握不准,或为完成脱贫任务,审核验收走形式,导致1.97万名贫困人口在住房、医疗、安全饮水无保障的情况下被确定为脱贫。另有8个县为完成上级对扶贫相关工作考核,存在虚报完工进度等问题。
“不能‘只管把钱花出去’,还必须要关注‘花钱’的过程,评估‘花钱’的效果,盯紧扶贫进程的每一个环节不放松。”审计署农业司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审计署将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重点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加大督促整改问责力度,在2020年以前全面实现对832个国定贫困县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