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资助金额500万元,东莞5个镇将开展创新强镇建设

03.12.2019  18:00

打造支撑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镇街,近日,市科技局发布了2019年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拟立项及资助经费安排的公示,南城、东城、塘厦、清溪、寮步5个镇街将开展创新强镇建设,每个镇街将获资助500万元。

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创新强镇建设单位将在科技政策制定、产业发展、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以及企业培育等科技创新体系方面进行重点突破,作出示范和成效,有力地支持东莞全面挺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我市将认定10至15个创新强镇

创新强镇建设是我市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基层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经形式审查、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此次市科技局拟对南城、东城、塘厦、清溪、寮步5个镇街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资助经费共计2500万元。

创新强镇是指将创新驱动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将区域发展规划与创新体系紧密结合,在人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产业培育成效等较为突出,有力支撑东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镇街。

今年4月,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推进东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并出台了11个配套措施。其中,《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今年8月公布。

实施办法》提出,我市将认定创新强镇建设单位10-15个。此外,申报创新强镇建设的单位必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包括有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及专项资金;有创新驱动管理机构,有稳定的工作团队;有明确的重点新兴产业主攻方向;以及有符合建设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措施。

每个建设单位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创新强镇建设采取“市镇联动、分类指导”方式推进,以镇街投入建设为主,市财政补助及政策、服务倾斜为辅。我市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创新强镇建设,每个创新强镇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创新强镇建设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各类创新平台、项目实施的奖励资助支持,成果转化落地所需低成本载体空间和产业用房的租金补贴;提升建设单位的条件建设、活动开支和能力提升,包括软课题研究、科技服务活动、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提升基层科技创新工作设施条件等。

实施办法》对创新强镇在科技政策制定、产业发展、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以及企业培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设任务。譬如,建设期间各镇街镇级财政科技投入经费占镇街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重点新兴产业新增产值不少于5亿元。在企业培育方面,建设单位要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重点开展瞪羚企业和百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力争每个创新强镇建设期间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不少于1家或瞪羚企业不少于10家。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对创新强镇科技职能下放,这意味着今后创新强镇建设单位,将在科技职能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围绕科技体制机制“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探索将高企认定、研发投入补助等普惠性资助项目的审查考察权限以及项目管理等市级主管部门职能向创新强镇建设镇街优先下放,并通过加强相关组织工作培训,提升建设单位掌握政策、服务创新的能力,为创新强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此外,在我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配套政策中,还将给予创新强镇适度倾斜。引导科技资源优先向创新强镇集聚。

全媒体记者 杨圣沛/文

编辑 官登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