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南澳县后宅镇等15个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15.07.2015  19:55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粤教督〔2012〕15号),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南澳县后宅镇等15个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南澳县后宅镇等15个镇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7月14日 

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共15个)

汕头市(2个)

南澳县后宅镇、深澳镇

汕尾市(5个)

海丰县公平镇、赤石镇、小漠镇、联安镇、平东镇

湛江市(3个)

廉江市雅塘镇、和寮镇、石颈镇

揭阳市(1个)

普宁市里湖镇

云浮市(4个)

罗定市榃滨镇、船步镇

云安县六都镇、石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