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南雄市界址镇等24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04.02.2016  18:05

 

粤教督〔2016〕11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南雄市界址镇等24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南雄市界址镇等24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和内涵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2月4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共24个)

 

韶关市( 3 个)

南雄市界址镇、湖口镇

翁源县坝仔镇

河源市( 1 个)

连平县溪山镇

汕尾市( 3 个)

海丰县鲘门镇、赤坑镇、可塘镇

阳江市( 1 个)

阳东区东城镇

湛江市( 3 个)

雷州市杨家镇、新城街道

遂溪县遂城镇

茂名市( 5 个)

茂南区袂花镇、鳌头镇

化州市官桥镇、新安镇、河西街道

揭阳市( 5 个)

榕城区榕东街道、西马街道、东兴街道

揭西县京溪园镇、凤江镇

云浮市( 3 个)

郁南县千官镇、南江口镇、桂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