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等6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05.11.2016  03:35

粤教督〔2016〕51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决定授予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等6个镇(街道)“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等6个镇(街道)以广东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巩固和发展教育创强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提高教育综合实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强镇名单

(共6个)

汕尾市( 6 个)

城区香洲街道、凤山街道、捷胜镇、红草镇

红海湾区田墘街道、遮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