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设5个集采品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
大洋网讯 广州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穗财采【2021】12号),明确增设5个集中采购品目,调整后广州市集中采购品目共37项,均不设采购起点金额,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开展。
1月份,广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首次实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品目不再设置起点金额,均为0起点,400万元以下的集中采购项目均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行简易采购。而此次发布的通知,则明确新增设5个集中采购品目,包括信息技术服务、会议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安全服务、车辆加油服务。
据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上超市适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但“网上超市-服务超市”中的“信息技术服务”“会议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安全服务”“车辆加油服务”适用广州5个增设的集中采购品目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
也就是说,集中采购品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200万元以上的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实施简易采购的,通过“网上超市-服务超市”实施;以项目形式采购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按项目组织实施。
此外,根据此前通知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部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应实行分散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
链接: 32个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项目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