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收费放开 不得混合、捆绑标价

24.09.2014  11:13

业内:房产中介收费不会说涨就涨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发改局、市房管局转发《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放开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收费,也就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房产中介要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通知》说,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同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

如果一项服务内容包括了多个项目和标准的,也要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项目费用。

房地产中介注意了,价格主管部门会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和收费行为。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房地产中介的收费取决于服务的多与少和水平的高与低,以及市场竞争关系,所以不会因为这个政策一出来就会调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