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公告释疑立案缘由
11月29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解释此前11月26日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原因。公告称,本次被立案调查系因涉嫌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未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对立案调查原因的进一步解释公告或与27日 股市 下跌有关,或有利于市场恰当理解相关调查的风险限度。
11月26日晚间,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分别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11月27日当日停牌的海通证券亦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上述三家券商的立案通知书编号显示由稽查总队发出。
由于上述公告并未解释立案调查的具体内容,因此市场较为担忧券商的监管风险,各种猜测出现。11月27日,两市低开低走,中信证券、国信证券跌停,券商板块整体跌幅为9.42%,券商带动大盘一路走低,收盘时,上证指数下跌199.25点,跌幅为5.48%,725只 股票 跌幅超过9%,如此单日下跌幅度,引起了各方面关注,一些悲观预测开始出现。
事实上,前期股市异常波动之后,经过一段时期的自我修复,近期A股走势逐渐平稳,新股发行亦重新启动。分析人士称,11月27日券商股领跌市场,进而出现大盘较大幅度下跌,可能让各方较为紧张,对后市的不确定再次出现。
由于此前公告语焉不详,中信等三家券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度被市场解读为事态严重,因此二级市场反应强烈。分析人士猜测,中信证券在周末再发公告解释立案缘由,或是为避免市场猜测过度而继续引发不确定风险。
事实上,证监会稽查大队依据证券法有关授权进行稽查,属于行政执法范畴,主要查的是各种违规。
这也从中信证券最新的公告内容得到印证,中信证券被立案调查的缘由在于两融业务中存在的涉嫌违规行为,只限于业务合规层面,问题远远小于27日外界解读的各种耸人听闻的监管风险。
一位熟悉股市监管规则的人士认为,市场急跌之后,中信证券再次发布公告解释,也显示了各方对市场的呵护,毕竟急跌的市场并不是监管层和 投资 者所希望看到的。
中信证券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5-08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详见本公司于当晚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80)。本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的开展。
经核实,本次调查的范围是本公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
本公司将继续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本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