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30.07.2014  08:50

  综合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四中全会

  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认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会议强调,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下半年经济

  经济运行面临一些困难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符合年度预期目标。

  会议指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准确把握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结合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定向调控。

  昨日,就当前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在充分肯定我国经济发展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运行正面临着一些困难,特别是出现了一些可能引发经济下行和风险增大的边际变化。

  习近平指出,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全面把握和准确判断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各种新挑战的准备。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勇闯难关。

  释疑

  党的“四中全会”怎么开?

  改革开放以来,每一届中央委员会通常要召开七次全体会议,即“一中全会”到“七中全会”。

  深化“三中全会”部署

  “一中全会”一般紧接着党的代表大会之后召开,聚焦“人事”,讨论、选举党的领导;“二中全会”一般在全国两会之前召开,主题也以“人事”为主,讨论新一届国家机构的人事安排;“三中全会”则以“经济与改革”为主题,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中国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四中全会”,一般与“三中全会”相隔一年左右,会期一般4天,会议内容通常全面落实、深化“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

  8个月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10月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多以“党建”为主题

  特别是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四中全会”还常聚焦“党建”。十二届四中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十四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均以党建为主题。

  如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党内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

  会进行部分人事调整

  依据党章等规定,开除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的党籍,要经党的全会决定。

  十五届四中全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田凤山问题的审查报告》,分别撤销许运鸿、田凤山的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开除二人党籍。

  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超过以往,此前被查的34名省部级高官中,有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等。

  按照规定,上述人员的处理,也将在今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审议通过,追认、确认。

  纵深

  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20 个月前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8个月前的“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3个月后召开的“四中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梳理十八大以来的重要节点,“依法治国”贯穿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日益清晰。

  习近平多次提依法治国

  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其后,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多个会议上,习近平多次提到“依法治国”。

  2013年2月23日,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

  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是党史上的第一次。

  7月8日,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开幕会上,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今年底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上,中央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而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现在要解决的是有法必依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许耀桐等受访专家认为,自“依法治国”理念提出以来,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十八大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构成,因此,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如何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这就是四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制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竹立家说。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为形成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相关部门数月前就已行动。今年4月,新华社调研组就来到南通,专题调研“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南通网报道称,“此次调研是根据中央领导要求,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而开展”。

  “司法改革”或为切入点

  受访专家认为,四中全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路线图”,应以司法改革为突破口。

  司法改革是三中全会的重点内容之一,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等若干改革措施。

  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的三次会议,两次都涉及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的切入点,更是依法治国的保障。”竹立家说,“依法治国”涉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多方面内容,“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底线,只有真正实现了司法公正,才能谈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