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组织召开全国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
2014年10月31日,审计署组织召开全国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合两天来审计署党组中心组学习研究的成果,对全国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做出部署,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安排。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理论指导有新发展,治国理政有新方略,党的建设把握新规律,使中国梦不断变为现实,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实践和探索,用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筑中华民族凝心聚力的精神家园,奠定中华民族奋斗的思想基础,确立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伟大目标,规划实现目标的有效路径和根本动力,确定“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和高度,政治经济社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
会议认为,四中全会揭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旗帜鲜明地就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做出了回答,提出了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部署、新举措,是指导和推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四中全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定位,强调了审计监督要严格依法,强化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意见》对审计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明确了审计机关要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和监督作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工作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极大提升了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会议强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要着眼全覆盖,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要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使“反腐”、“改革”这两个轮子,拉着发展这架马车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平稳运行。要加大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加大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情况的审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促进深化改革。
会议强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关键在人,要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努力打造审计铁军。要加强思想建设,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观念。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五湖四海的选人用人观念。要加强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要联系实际、面向实际、深入实际,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学习能力、鉴别能力和工作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从现在做起,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央精神,把学习《决定》和《意见》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把《决定》精神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实际措施、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三要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突出“常”“长”二字,坚持统筹兼顾,逐一整改落实,以扎实的整改巩固活动成果,以活动成果推动下一步审计工作,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四要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审计及后续工作,持续开展好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开展好今年的财政存量资金摸底工作。五要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做到紧扣时代,贴近实践,注重实际,不断形成新的研究成果,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人才,推动审计理论实现新的发展。六要积极谋划好明年工作。加强审计计划的调查研究和总体把握,抓好财政审计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升审计工作的成效。
会议号召,全国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机遇意识,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乘势而上,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