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谢尔日·萨尔基相于2015年3月24日至2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相互信任的气氛中,就中亚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以下称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建交以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显著成就,一致认为中亚友好合作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也有利于促进两国共同发展繁荣,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基于进一步发展中亚友好合作的共同愿望,着眼深化两国各领域合作的客观需要,双方声明如下:
一、双方将延续业已建立的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关系,恪守1996年5月5日签订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友好关系基础的联合公报》和2004年9月2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联合声明》,坚定不移地扩大两国政治、经贸和人文等各领域合作,推动中亚友好合作不断深入发展,造福两国人民。
二、双方认为,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理解和支持是中亚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政治基础。
亚方重申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承诺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官方往来,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认为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
中方主张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平、公正解决纳卡问题。
双方重申,不参与任何有损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同盟或集团,不采取任何此类行动,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任何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体,并禁止其活动。
双方坚定支持两国人民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保障社会政治稳定,发展民族经济所作的努力。
三、双方一致认为,加强两国高层交往对两国关系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领导人互访以及两国政府、立法机关、政党、军队和社会友好团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相互交流治国理政经验,丰富深化双边关系的途径。
四、双方认为,经贸合作是中亚友好合作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评价中亚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为深化两国务实合作发挥的重要作用,将继续借助该委员会优化两国贸易结构,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合作渠道,逐步完善贸易和投资环境,在平等互利互惠基础上为对方商品、服务、技术、资本准入提供良好条件。
中方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商业原则赴亚投资兴业,将根据有关项目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参与农业、交通、能源、通信、卫生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和发展,愿继续向亚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帮助亚方实施重大民生项目。
亚方感谢中方多年来为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宝贵援助,欢迎中国企业加大对亚投资,并将为中国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双方将积极商讨开展包括本币互换在内的金融领域合作,探寻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为重点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双方愿积极推动地方务实交流与合作,将根据两国地方产业结构和特色,在优势互补基础上推动更多的省州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双方指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为两国开展全方位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双方将积极落实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共同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开辟双方合作新的广阔前景。
五、双方强调进一步扩展和完善两国教育、文化、科技、环保、新闻、体育和旅游等领域合作。双方将认真落实已签署的各项协定,扩大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民间友好组织、文艺团体和青年组织友好交往与合作,不断增进两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巩固两国世代友好。
双方愿共同探讨联合办学、相互学习对方国家的语言,支持孔子学院在亚发展。
双方将扩大互派留学生,中方愿继续为亚美尼亚青年学生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帮助亚方培养各领域专业人才。
双方将积极商签两国文化部未来五年的合作规划,积极协助对方办好“文化日”等大型活动。
双方将积极开展民航领域合作,愿适时举行航空会谈,鼓励两国空运企业和航空主管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为进一步扩大两国人员多种形式的交往创造有利条件。
六、双方将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和各自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和便利双方人员往来,保障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国境内的合法权益。
七、双方承认并尊重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和合作消除分歧,认为国际人权保护应建立在坚定维护各国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基础上,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和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双方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并将就人权问题加强双边和多边沟通与合作。
八、双方强调,日益增长的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对主权国家的安全、社会政治稳定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严重挑战。
双方一致谴责和坚决反对任何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愿在《联合国宪章》及有关反恐国际文件的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两国执法、安全和防务部门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洗钱、贩运毒品和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
双方愿加强双边和多边层面的执法安全、司法协助、预防和消除紧急状态领域合作。
双方愿继续在军事团组互访、人员培训、军事援助等领域稳妥开展务实合作。
九、双方强调,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双方作为二战胜利国,坚决谴责和抵制一切歪曲二战历史、宣传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及其帮凶的图谋。两国及两国人民将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与国际社会和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为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秩序、防止战争和冲突而继续共同努力。双方认为,通过国际努力防止反人类罪发生有重要意义,强调否认此罪行不可接受,主张对此予以谴责并保持历史真相。
十、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的对话与协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为两国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双方指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和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并经会员国协商一致的改革,以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的职责。
双方一致认为,安理会改革应在最大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必须研究扩大发展中国家和中小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使其有更多机会轮流进入安理会,参与其决策并发挥更大作用。有关各方应继续进行协商,寻求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访问期间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文件为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中亚友好合作关系注入新的动力,有利于巩固两国传统友好,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造福两国人民。
十二、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谢尔日·萨尔基相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方便的时候对亚美尼亚进行国事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亚美尼亚共和国总统
习近平 谢尔日·萨尔基相
(签字) (签字)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