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现场决赛的通知

07.07.2016  02:46

粤教体函〔2016〕52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6〕45号)的安排,7月4日已完成初赛(录像评选)工作,现进入现场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决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15日

地点:广州大学城星海音乐学院音乐厅

二、进入现场决赛的名单

经初赛(录像评选)专家组评审,入围现场决赛的合唱、小组唱(表演唱、重唱)和独唱节目45个(见附件1)。

三、活动组委会

为加强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专门成立“活动组委会”(见附件2)。

四、有关事项

(一)领队会议

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广州大学城星海音乐学院(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会议,宣布有关事项,决赛节目顺序(分组)抽签。请进入决赛的单位派一名领队(代表需提供工作证或所代表院校开据的证明)参会。

(二)现场走台及决赛安排

1.合唱

走台时间:7月14日(周四)上午9:00—12:00, 每队8分钟。

现场决赛时间:7月14日(周四)下午13:00-18:00。

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音乐厅交响乐大厅。

2.歌手大赛(独唱或组合):

走台时间:7月15日(周五)上午9:00—12:00 ,每人4分钟。

比赛时间:7月15日(周五)下午  13:00-18:00。

地点: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音乐厅室内乐厅。

3.合唱比赛决赛要求现场伴奏,钢琴或手风琴(手风琴自备)。歌手大赛如需要以伴奏带形式伴奏,需在7月12日前将音频MP3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格式:曲目+姓名+单位名称,抽签时现场确认。比赛现场提供钢琴,但是不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带钢琴伴奏。

(三)参赛费用

参加现场决赛的各单位往返交通、住宿及餐饮费用均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四)安全保障

各参赛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参赛的安全工作,将确保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各参赛学校须为参赛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落实比赛活动期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参赛师生乘坐车辆必须租用安全记录好、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签订租车合同)。星海音乐学院要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此次活动有关情况,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赛场及周边的公共秩序维护、赛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赛场消防安全等安保工作。

(五)观摩安排

各高校可组织师生到现场观摩学习,并于领队会议当天与组委会沟通上报观摩人数,观众凭票入场。

(六)现场决赛信息采集表

请各参赛单位认真填写《“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现场决赛信息采集表》(附件2)。电子版于7月12日17:00前发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请加盖参赛学校公章于领队会议时交组委会。

五、初赛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广东省第十二届‘百歌颂中华’大中专院校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6〕45号)的规定,为了保证评审时公平、公正,初赛(碟选)专家组采取“盲评”的方式评审,各参赛单位所送来的视频资料里不允许出现校名、人名等信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本次初赛(碟选)时共有18个节目出现这种情况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都一视同仁被取消参赛资格。

有关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龙婷玉,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星海音乐学院 高玮,电话:020-39363632,15989092187。

 

附件:1.现场决赛名单  附件1.doc

2.组委会名单  附件2.doc

3. 现场决赛节目信息采集表  附件3.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