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宁晋支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赔偿义务被罚

20.06.2016  23:15

原标题: 中华联合宁晋支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赔偿义务被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0日讯 河北保监局17日公布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2014年,中华联合宁晋支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河北保监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根据决定书,金剑锋时任中华联合宁晋营销服务部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夏广涛时任中华联合邢台中支总经理助理,曹连振时任中华联合邢台中支农业保险部经理,对上述行为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决定书显示,在法定时限内,金剑锋、夏广涛、曹连振等三人提出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是没有主观故意操纵养殖险的赔付率;二是该行为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综上,恳请减轻处罚。

  河北保监局审核后认为,金剑锋、夏广涛、曹连振的陈述和申辩理由对违法事实、定性等不产生影响,因此,河北保监局对陈述申辩意见不采纳,并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中华联合宁晋支公司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赔偿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对中华联合宁晋支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金剑锋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夏广涛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曹连振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