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立法机关提五点建议
中新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蒋涛 欧阳开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在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相对于国内申请所占比例非常小”,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23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专利法实施情况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报告时说。
陈竺说,中国在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都提出申请,并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获得发明专利权的三方专利拥有量至今未突破千件。
具体而言,陈竺认为,中国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在较低水平,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专利维持时间明显偏短,面向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较薄弱。
在肯定中国专利法制和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的同时,陈竺指出,专利法实施仍存在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
“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仍存在较大差距。”陈竺举例说,网络平台正成为侵权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一个新途径,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挑战: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
在专利运用方面,陈竺认为,中国运用能力存在不足,专利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专利“沉睡”与“流失”现象并存。“企业专利运用能力整体不强,一些企业对专利的市场价值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缺乏了解,‘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遭遇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诉讼,难以突破技术壁垒。”
陈竺提到,中国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官方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有1019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8950名,远不能满足专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陈竺在报告中提出五点建议,包括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实施专利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专利保护,有效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充分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完善专利代理等社会服务体系;修改专利法及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