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核心理念
【知行论坛】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文明发展历程中,孕育形成了传统道德及其价值观。善、孝、礼、勤、新,业已积淀成为中国人的文化道德基因,成为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精神及核心价值观。
“善”的追求与实践是人道之本
在中国传统价值理念中,善的崇尚、追求、实践是一以贯之的主线。首先,善是人性之本。“人之初,性本善”成为中国人启蒙教育及做人的信条。其次,善是立身之基。《中庸》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的核心在养善。最后,善是宇宙之理。“黄天无亲,唯德是辅”。人秉善而行,即秉天道的规律而行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的天道观即是良心观,天人合一是在这一价值层面得到普遍的认同与实践的。
中国传统道德要求必须将善在个体及群体的现实生活中全面推进,以实现人道之本。在个体层面,善是爱人和利人的修为和行动。首先要学会自律,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次要利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善与爱相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泛爱众”;再进一步便是“民胞物与”。善与爱的情怀在人类社会的实践推进就是追求大同社会的实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是个体社会价值观的最高追求,也是鼓励无数志士仁人不断为之奋斗的目标。
在群体层面,善的追求是将个体与他人、家庭、群体联系起来,并在其中有所奉献的价值实践过程,其导向归之于以群体(集体)为本。在群体中,善的实现是以仁爱为根本的。所以,仁爱主义是群体主义的基础。同时,善利群体的价值追求在于以邻为善,互利共生,这构成了群体与群体交往的和平主义的价值理念。群体主义、仁爱主义及和平主义的实现,是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所谋求的人类共同生存的道德理想。
“孝”的培育与推进是和谐之始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培育与实践的重要场所之一在家庭,其核心价值理念为孝。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中国传统道德认为维系家的核心在孝。“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孝首先是热爱自己的生命并能发展延续生命。其次,孝是对父母、先祖的爱、养、畏、敬。孝的基础在爱,即“父子有亲”;孝的实践在赡养父母;孝的升华在敬畏;孝的终极关怀在慎终追远;孝的最高价值追求在有所成就。中国孝道的特殊性在于:孝与个人在社会上的成就作为相联系,与忠君爱国相联系。这是孝的家庭价值观与忠的社会价值观内在合一性的体现,是个人、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维系。
孝的价值观的本质在和谐。首先,孝是德之本。孔子言:“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道的实践与人性、人情、人道的培育其本质合一。其次,孝是教之源。立教在孝,现实地实现着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和谐统一。教育贯穿着感恩、为他、奉献、责任、有所成就等基本理念。最后,孝是天之道。中国传统道德将孝同天理、天道相联系,使中国人孝道德观同天人合一宇宙观、价值观相合一。这既体现了中国人宗教性的终极追求,又将和谐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宇宙人生,植根于每一个人的心中。
“礼”的普及与践行是治理之道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外在维系核心在“礼”。对个体而言,“礼”是立身达人之本。对群体而言,“礼”是交往之道、秩序之源、道义之枢、天地之理。礼仪对个人的实践重在冠、昏、丧、祭、朝、聘等人生的重要环节和重大场合。应该说,中国古人的一生都在学习礼仪、践行礼仪、维护礼仪。人的文明化、社会化的标志就是礼仪化。
在群体社会生活层面,礼在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贺庆之礼、饮食之礼、养老礼、丧礼、祭礼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使群体生活的每一位成员均了解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定位。礼业已成为中国人生活的文化符号,成为乡规民俗的基本准则和理念。
中国传统礼仪同社会制度的结合,使“礼制”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追求。“禁于将然之前”的道德教化与“禁于已然之后”的法制规范在“礼制”的具体推进实践之中紧密结合起来。当然,其中的遵从、固化等级制的部分是我们今天要坚决剔除的。
“礼”上升到社会普遍价值观层面,则是别、让、敬、同、和。“礼”的核心是实现人与动物的区别。在礼的实践中,中国人首先要培养敬畏的心理与意识,即敬畏天地、敬畏规律、规则。其次,礼培育了中国人的“诚”。“心诚则灵”是中国人的普遍行礼准则。最后,礼使中国人走向和平。“礼之用,和为贵”。礼使中国道德价值观的和平、友好进入到人际交往之中,进入到与群体、自然的友善相处之中,使中华民族走向“礼仪之邦”。
“勤”的固化与应用是存续之则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在中国人生产、生活和发展方面的核心理念是勤。
中华民族在道德价值上第一是生存。而生存的第一要务是勤劳。《左传》言:“民生在勤,勤则不匮。”首先,在榜样的树立、舆论的导引上进行推动。其次,在天道的理念性上进行导引。《周易》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应法天,要努力奋斗。于是,中国人的理念就是“天道酬勤。”最后,在价值观念的确立上坚持不懈。“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在教育中,生存观也是首要的。《中庸》言:“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这是中国“重生”文化的价值观基础。
中国人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所以,勤在家庭的实践一是开源,即劳作、奋斗;二是节流,即节俭戒奢。《尚书》言:“克勤于邦,克俭于家”。
在创建事功上,中国文化既倡导“夙夜在公”的勤劳公忠价值观;又将“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的周公式勤政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式为民作为楷模,全面培育“勤之勤之,至道非弥”的理念及实践观。可见,勤已成为指导中国人的存续法则和生生不息的价值圭臬。
“新”的缔造与日进是超越之源
在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中,“新”与中国人的理想、梦想与超越境界的追求与实现相联系。
《周易》是对上古文化价值的总结和对后世中华文明价值奠基的巨著,“新”是其中的核心理念之一。首先,《周易》强调“日新”。其次,强调要“与时偕行”。最后,要谋求变化和发展。《周易》奠基的“新”的理念及儒家、道教、法家等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共同弘扬及实践,使创新成为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新”的价值观在社会实践层面的运用也处处体现。人的德和行的要求均在“日新”。在处事安身上,强调“敬其在己”;在立业上,追求“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这种求“新”的精神,在中国古代儒商的开拓实践中,在科技的进步上,在文学的创作上,甚至在中医理论及实践中等诸多方面均能够实现不断发展与突破。中国文化中的求新求变与不断创新使中华文明不断进步。
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新”的本质在于追求超越。其核心理念认为:人是理想的存在者,人是在追求超越中才能真正实现对生命尊严和生命价值的肯定的。这种超越的特点在于:其一,在肯定主体的存在,在肯定现实、现世的存在中实现人的超越。其二,在每一件事情之中追求超越,“在事上磨炼”。其三,在群体之中追求超越。中国文化强调“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有所“立”是中国传统价值理念在人的终极追求上的价值导引,强调在群体中实现理想、梦想。这种倡导现实超越性及在群体中追求实现理想的价值理念使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具有了穿越时空的永恒的价值与意义。 (作者王永智 单位: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光明网-《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