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国升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打造“阳光央企”
中新社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对监事会未来的监督提出要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监事会工作的系列部署,体现出用法治手段来监管资产的特点,是官方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强化。
会议要求,下一步,监事会要创新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这一要求前的‘有效’二字说明官方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春晓指出,“国有资产首先要能赚钱,这就要求必须保值增值。其次,国有资产还应更有效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要求的提升对应监管方式的升级。张春晓指出,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未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或将不仅仅只是注重结果的终端监控,而或将更多呈现出流程式监督特点。
他表示,监事会未来监督形式的创新,很可能体现为把整个监督流程融入到产业链的运行流程、价值链的提升流程以及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这一变化要求不同行业监事会了解各自行业的运行特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有资产不仅仅不流失,而且能够更好服务于国家的需要。
张春晓强调,此次部署在整个国企改革中有着重要意义,会议对如何监督国有资产提出的更高要求,将推动国有资产的全面深化改革更加完善。
除了监事会工作方式的创新,监事会本身的构成和定位也是其更好发挥作用的关键。
原国务院参事、经济学家任玉岭告诉中新社记者,近一两年来,中国国企暴露出许多问题,说明监事会的作用有待加强。他强调,要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首先需要从监事会的成员配备做起,因为再好的政策也都需要有效的执行。
任玉岭回忆说,早些时候,他也曾在国有上市公司做过监事长,认识不少同行,“当时就发现了有的公司上市后就开始拿着股民的钱大手大脚进行消费,一些所谓的代表股民的独立董事却被企业管理者收买”。因此任玉岭强调,此次常务会要求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等“透明化”的安排非常有必要。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梁军也认为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管是现代企业监管规则的体现,加强监事会作用是搞好国企监管的关键一环。他强调,要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监事会和出资人的权利结合起来。
梁军指出,现在一些重点企业,监管的机制安排不可谓不多,对监事会工作的规定也不可谓不详细,但之所以仍然会出现问题,就是因为没有落实监督的权力。
他表示,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大背景下,可以探索将非国有股东引入监事会,“如果监事会都由国有股东任命,可能会变成行政化监管系统的又一环,而非国有股东的加入,或将有助于提升监事会的监督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