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摸清状况·找准需求·把握趋势——聚焦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2015年1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启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4月20日,全国老龄办召开第四次调查动员会,对调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围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四次调查样本数比前三次扩大10倍
据介绍,第四次调查样本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66个县(区)、1864个乡镇(街道)、7456个村(居)参与调查工作,样本量达到22.368万,总抽样比约为1‰。
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与前三次抽样调查相比,第四次调查的样本数量扩大了10倍。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客观真实、代表性强,第四次调查通过入户访谈和调查问卷收集数据,抽样设计主要以满足全国代表性的需要抽取样本,抽中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名单,各地不得随意更改。如果被访老年人死亡、拒访、外出无法联系、迁移和其他情况,要填写老年人实访和替换老年人的情况表,按规定替换调查老年人,不得随意替换抽中老年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查可能面临一些特殊困难,例如老年群体由于自身的年龄特点,可能会对问卷调查中的某些问题比较忌讳,或者觉得是个人隐私不愿回答,还有些老年人因为文化水平较低,不理解一些调查问题的含义,个别被抽中的老年人可能会拒绝入户调查。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是已经预料到的困难,需要认真细致地逐一解决。
老年群体需求面临新变化
谈及此次调查的背景,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呈现出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高龄、失能老人增长快,社会负担重;农村老龄问题突出;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加速;未富先老矛盾凸显五个特点。要在新形势下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改善亿万老年人民生,任务艰巨而繁重,基础性工作必不可少。
同时,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老龄事业法制建设和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要完成这些新任务,需要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持。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新一代老年群体思想观念更解放,经济实力更强,文化程度更高,对养老保障措施、优待制度、服务水平等也有更高要求。要实现“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目标,就要进一步摸清新时期我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在保障广大老年人生存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满足其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文化需求。
为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第四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8月1日零时,各地于8月1日至31日组织入户调查,并填写社区、乡镇街道、县级问卷。调查从筹备启动到全部结束,要持续3年左右,分别为2014年做好调查前期准备,2015年组织实施调查,2015年底整理公布主要数据,2016年进行数据深度开发。
据介绍,第四次调查在问卷内容设计上增加了许多新的调查项目,例如:老年人口的健康医疗、照料护理服务情况,宜居环境评价,维权意识与行动情况,社会参与状况等。这些调查结果将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完善发展,为老龄产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的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开展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法定调查,是一次与我国作为世界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相称的重大老龄国情调查。开展好这次调查活动,有利于摸清新时期我国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为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地方规划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