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中国实现地方立法保护华侨权益的新突破
中新社 北京10月1日电 (记者 杨凯淇)《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加上今年7月出台的《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意味着中国立法保护华侨权益实现了省市两级的新突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国内关于华侨综合性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一直存有空白,各地推出的法规、文件大多是围绕华侨投资、捐赠、回国定居、房屋租赁等单项领域而起草的。近年来,为让华侨权益得到更全面、细致且专业的保护,各地不断尝试推动综合性法规的出台。除已初见成果的南京市、广东省以外,福建等地也都在为此积极筹划。
制定综合性法规有何必要性?
在谈到制定综合性法规保护华侨权益的必要性、重要性时,广东省侨办主任李心曾指出,目前中国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保护华侨权益的专门立法,广东省现行的一些具有广东特色的保护侨胞合法权益的侨务政策,还没有上升到法规层面,在执行中缺乏权威。因此,有必要专门制定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进一步从法制层面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新形势下的侨情变化,也成为推动立法工作的重要原因。在《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宣传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制定《条例》的主旨正是为了适应南京市情、侨情的新变化,回应华侨的新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以优化南京引智引资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
立法保护华侨权益难在何处?
一直以来,立法保护华侨权益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推动立法的工作非一朝一夕之事。全程参与推动《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法的广东省侨办副主任林琳曾感慨,历时四年多的起草、审议,《条例》能够顺利出台非常不容易。“立法工作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他透露,为让《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立得住、立得好,广东省侨办多次举办专家咨询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长期研究涉侨法律法规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对记者表示,由于综合性法规涉及的内容广泛且全面,相对于专项法规而言,需要面临更多问题,进行更多论证。“这些综合性法规的出台,可以看出侨务政策法规工作的成熟度在日益提升。”
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有何亮点?
“平等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创新性。”林琳说,《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具备五个特点,分别对华侨政治、人身、社保、生育、教育、财产、投资、捐赠等八个方面权益的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还首次将外籍华人权益保护列入其中,较好地回应了海外侨胞的关切和诉求。
刘国福也指出,两部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围绕华侨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均做出十分全面的规定,内容很丰富。“不难发现,这些条款里有很多是基于侨务部门在日常实践中摸索总结出的成功经验,并将其法制化,很实用。”
刘国福说,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充分考虑到了华侨身份的特殊性,这使得华侨权益的保护更有针对性,也更易与国内现行其他法律法规衔接。
他认为,两部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为各地推动立法保护华侨权益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侨务政策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这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值得各方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期待全国性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早日出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