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29.11.2016  02:34

11月26日,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东莞市律师协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协办,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支持的“中国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在我校石牌校区国际会议厅举行。来自广东省司法厅的领导,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英国林肯大学法学院、英国BPP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广东省律师协会、深圳、惠州、佛山等市律师协会,广州仲裁委、深圳仲裁委、日本辩护士联合会及各大律师事务所的法律精英,共计15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共收到论文34篇,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本次研讨会为众多专家学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也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的律师队伍,提供了大量可行性建议和思维启发。

我校法学院、律师学院院长王涛教授主持研讨会开幕式。我校南海校区管委会主任陈正宏,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浩教授,中国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进喜教授,日本律师会副会长三宅弘先生,广东省律师协会总监事吴波女士,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先生先后致辞。

本次研讨会共分七个单元进行主题研讨。第一单元研讨主题为“刑事辩护制度改革与律师权利保障”,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莉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顾永忠教授、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熊秋红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张泽涛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卞建林教授以及深圳市律师协会高树会长对前面的五位发言人进行了点评。

第二单元研讨主题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谭世贵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前校长徐静村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周长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汪海燕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韩旭研究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由南政法大学孙长永教授以及湖北省律师协会蔡学恩会长对五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第三单元研讨主题为“域外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借鉴作用”,由《中国社会科学》编辑刘鹏先生主持。日本的三宅弘先生、英国的Duncun French教授、香港的林新强律师、韩国的金德贤顾问,分别就日本、英国、香港、韩国四个地方的司法制度改革的经验进行了介绍。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王进喜教授主要介绍了美国取消律师资格制度。复旦大学律师学院龚柏华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杨建广教授进行了评议,探讨了对域外经验的学习、借鉴问题。

第四单元研讨主题为“律师管理机制改革与业务拓展”,由律新社CEO王凤梅女士主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副教授陈宜,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程晓东,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授杨宗辉,佛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陈达成进行了评议。

第五单元研讨主题为“法律服务的发展与促进”,由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吴松强副书记主持。深圳仲裁委董连和副主任、上海百事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蒋锋总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虎副教授、广州仲裁委网络事业部钟晓东部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谢维博士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广东司法厅律管处王兵调研员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妙财律师进行了评议。

第六单元研讨主题为“法律教育与律师人才培养”,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徐劲社长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徐建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丁绍宽教授、英国BPP大学中国学生服务中心李卓主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涛教授、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蒋进主任分别作了主题发言。惠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择郡律师和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闵卫国律师进行了评议。

第七单元研讨主题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现代化探索”,由广州律师学院副院长李文胜副教授主持。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梁小军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张斌副会长、佛山市律师协会蔺存宝副会长、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余苏律师、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何俊律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黄山主任和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伍伟良主任进行了评议。

东莞市律师协会陈锡康会长主持会议闭幕式。我校法学院谭世贵教授在闭幕辞中总结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高度评价了与会学者对律师事业的贡献,并提出要注重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培养。

作者/通讯员:黄立 | 来源:法学院 | 编辑:连泽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