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紧反腐追逃追赃“天网”

03.04.2015  12:55

  3月,一则重磅消息从大洋彼岸传来: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因涉嫌犯有向国外转移盗窃资金罪、移民欺诈罪、共谋洗钱罪在美被正式起诉。赵世兰被美检方逮捕,乔建军被美当局通缉。

  在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提下,这反映出中国与国际反贪合作的升级。

  同在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决定,4月开启“天网”行动,对外逃海外人员形成新的震慑。3月28日,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取得了反腐败海外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全球结网难度几何

  “全球化的发展使国与国之间的互联互通日益紧密,反腐已不是一国内部的事情,需要各国携起手来,通力合作才能将更多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泰国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说。

  乔建军案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中国反贪工作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更为中国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目前,我国海外追逃的主要途径有劝返、非法移民遣返、引渡和异地追诉四种方式。乔建军及其前妻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就属于异地追诉方式。

  尽管在国际司法合作上已有不少共识,但全球结网海外追逃追赃仍有不小挑战。各国司法制度差异是首要因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陈志军教授说,一些外逃犯罪分子企图利用这种差异,钻到外国保护伞下,规避国内法律的严惩。

  其次,如何更加严密地监控赃款外流以及如何确认外流资金为非法所得也面临窘境,在请求外国刑事司法协助时也会遇到阻碍。

  陈志军说,有些国家基于意识形态等原因,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存在偏见,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追逃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目前我国外逃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去向国,主要原因就是这三个国家未与我国订立引渡条约或所订立的引渡条约尚未生效,犯罪分子因此认为这些国家是其“避罪天堂”。

  海外追逃追赃目前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中国在积极推进与他国缔结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的同时,也在拓宽国际协作的思路和渠道。

  陈志军说,前不久,外逃犯罪嫌疑人乔建军及其前妻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依据的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由于中国和美国同是公约缔约国,在中国向美国提出国际刑事协助请求的情况下,美国必须履行相应条约义务。如果不予以引渡,就必须自行追诉。这为中国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即对于那些尚未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引渡条约的国家,中国应充分利用多边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司法协助渠道,促使其提供相关司法协助。

  天网恢恢有逃必追

  尽管困难重重,但却不能阻碍中国海外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我国司法部门主动出击、独辟蹊径,2014年的海外追逃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是此前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共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2014年,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和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

  劝返就是中国司法机关解放思想、敢于充分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主动出击的一种工作方式。

  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国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其中与29个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已生效;与52国缔结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我国现与91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签署124个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国建立警务合作关系,向部分驻外使领馆派驻警务联络官,同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

  陈志军说,“猎狐”行动的开展也提升了司法队伍开展国际合作的能力,为持续的追逃追赃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德国法兰克福高等法院前首席大法官约尔根·马鲁恩说,中国追逃追赃应继续下去,有利于国内的反腐败斗争。

  4月1日起,“猎狐2015”专项行动正式开启。

  专家表示,2014年的海外追逃行动对贪腐官员形成了巨大震慑,表明海外已不再是“避罪天堂”。通过建立反腐合作网络和信息共享,跨国追捕的效率大幅提升。

  作为惩治贪腐重要一环,中国在海外追逃追赃工作近年来取得很大进展。海外学者和官员对此表示,中国反腐决心坚定、行动迅速有力,虽然目前在国际司法合作等领域尚存挑战,但是在多部门合作、多渠道实施等新思路指导下,中国反贪“天网”将持续完善,对贪腐者虽远必追。

  ■背景资料

  海外追逃追赃

  中国持续发力

  据统计,2013年,中国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2014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仅在下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中国有关部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人,其中缉捕归案290人,投案自首390人。

  ■展望

  拓宽国际合作渠道

  反腐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而4月1日开启的“天网”行动证明了中国严厉打击外逃腐败分子的非凡决心。

  “中国在反腐问题上决心坚定,行动迅速有力,对中国而言,反腐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举措。中国的反腐机制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将不容小觑。”泰国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说。

  刘华源表示,对于已经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家,如泰国,还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定期组织司法人员培训,加大人员交换力度。对于与地区组织间的合作,如与东盟的合作,不能仅停留在国与国层面上,而应利用相关机制,建立反腐合作平台,把各国力量调动起来,让国际协作发挥最大效力。

  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伦敦出口公司主席斯蒂芬·佩里说,不同国家应当互相协助,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安全躲避场所。

  对于那些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或条约尚未生效的国家而言,对打击腐败取得重要共识是未来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的基础。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刊文称,美国支持全球合作打击腐败。帮助中国将腐败官员和经济罪犯绳之以法是道德责任,也符合美国利益。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战略与国防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罗纳德·赫伊斯肯说,澳大利亚和中国,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公众层面都很容易取得共识,即那些从贪污腐败行为中获益的人不应该在其他国家寻找到庇护。

  此外,建立健全国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也是重要一环。陈志军说,首先应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制度;其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再次,加强《反洗钱法》相关制度的落实,堵塞贪官将腐败所得向境外转移的渠道。

  “海外追逃追赃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一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上如是说。

  国际合作正在深化,恢恢天网正在铺开。一次次国际司法合作,就是一条条编织反腐天网的韧线,随着国际司法合作走向深入,腐败分子在海外的“避罪天堂”正在成为他们落入法网的“地狱”。

  ■声音

  欧洲智库专家:

  中国追逃追赃开局良好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智库欧亚中心执行主任弗雷泽·卡梅伦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伴随中国持续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近日启动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开局良好。

  卡梅伦表示,在当前全球化条件下,腐败官员的赃款可以自由流动,因此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很有必要。

  谈到欧中反腐败合作,他介绍说,在追逃追赃的案件处理上,主要是在欧盟成员国层面来具体展开合作。目前在欧盟层面,欧中反腐败合作还多是总体性的探讨。他建议,下一步欧盟可以通过欧洲刑警组织、国际刑警组织、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与中国开展反腐败合作。

  卡梅伦说,欧盟一向重视与周边国家的反腐败合作,在相关国家申请入盟或与欧盟签署联系国协定前,欧盟都会就反腐败情况与之进行探讨。但反腐败问题较为复杂,需要长期的努力,欧盟成员国在反腐问题上仍面临挑战。

  据了解,中国已经与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比利时等欧盟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本栏文字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