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昨日成立
10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在前海成立。张玮 摄
10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在前海成立,来自上海、天津、福建、广东等4地的6家仲裁机构签约结盟。前海管理局局长张备表示,该联盟有利于加强与境外知名法律机构的合作,是一个对话交流、平等开放、鼓励创新和合作分享的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国自贸区法律专业化的形象,优化整体商事环境。而前海也会借此打造成一个集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完整回路的区域。
“前海入驻企业总数今年有望超过4万家”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业化解决争议机制,在第一届中国自贸区仲裁论坛暨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启动仪式上,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认为,在“一带一路”战略确定之后,中国自贸区需要更开放的仲裁。
“一是更开放的治理机构,境外最大的担心就是国内审判行为、仲裁行为的独立性问题,会不会有行政部门的干预,会不会受制度内部人的控制,因此,深圳突破特区立法,引入法人治理结构,规定至少1/3以上的理事要来自香港和海外;二是更开放的仲裁员结构,现在深圳仲裁院的仲裁员国际化比例达到37.7%;三是更开放的合作空间,仲裁联盟的成立正是这一思路下的产物。”刘晓春说。
张备则表示,自201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进入前海以来,境内外投资者对前海的投资信心加强。截至3月底,前海入驻企业超过2.5万家,注册资本达1.5万亿元,其中金融或者类金融企业超过1.5万家,现在前海每日入驻企业超过100家,今年入驻企业总数有望超过4万家。
“如再增设自贸区也可加入联盟”
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是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天津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福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共同发起,为服务自贸区法制建设而建立的机制,重在自贸区合作推广仲裁,优化自贸区整体商事法治环境;共同提高自贸区仲裁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加强联盟成员和仲裁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仲裁员的推荐,以及联合举办仲裁论坛,提高联盟成员的专业化水平。
“联盟具有开放性,如果国家再增设自贸区,也可相应增加参加联盟的仲裁机构范围。经联盟特别邀请,中国其他沿海开放城市的仲裁机构也可以成为特邀成员。”
“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成败关键是改革能不能得到保障,创新能不能得到支持,其中法治保障是最重要的支撑之一,特别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所有的改革几乎意味着创新和对固有利益格局的突破,没有法治的保障,自贸区的改革可以说很难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表示,在中国自贸区扩容背景下,仲裁大有可为,法院也义不容辞。设立在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将进一步加强与自贸区仲裁机构的交流,特别是支持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前海蛇口自贸区的仲裁创新,通过司法与仲裁的互动,打造“1+1>2”的法治高地。(张玮 穆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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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小额消费争议仲裁机制有望上半年运作
“横琴新区小额消费争议仲裁机制有关制度已经基本构建完毕,今年上半年即有望正式运作。”10日,珠海仲裁委员会主任高树林在第一届中国自贸区仲裁论坛暨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启动仪式上如是透露。
高树林说,2012年8月7日,珠海国际仲裁院在横琴正式挂牌成立,该院今年3月份通过了仲裁名册,现仲裁员70名,其中44%以上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
针对横琴新区消费者协会根据顾客的需求和横琴新区发展的需要来探索建立的横琴新区小额消费争议仲裁机制,在去年年底,有关的制度已经基本构建完毕,今年上半年小额消费争议的仲裁机制有望正式运作。
此外,该委员会还将筹建横琴商事争议调解中心和珠海金融争议仲裁中心,以此培养横琴自贸区建设金融中心的定位。(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