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富: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08.05.2017  09:1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和底线目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先后30多次国内考察都涉及扶贫,连续5年新年国内首次考察都调研扶贫,连续5年新年贺词都谈到扶贫,14个连片特困地区基本都走遍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河北阜平、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中央政治局第39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长篇重要讲话,全面部署脱贫攻坚。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作出重大决策。在每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上,都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7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代表团审议和看望政协委员时,都强调要抓好脱贫攻坚,号召所有扶贫地区的领导干部都要坚守岗位,要保证人员的稳定。要求改进脱贫攻坚动员和帮扶方式,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审定考核结果,强调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坚决纠正问题,不断完善考核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亲力亲为抓扶贫工作,这源于40多年来从农村到县、市、省、中央始终牵挂贫困群众的扶贫情结,源于一以贯之、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源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梁家河村插队7年,品尝贫穷之苦,深刻理解中国“三农”和贫困问题;在正定县,走遍全县200多个村子,带领全县人民告别“高产穷县”;在宁德市,探索创新扶贫开发,提出经济大合唱、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和解决意识贫困、思路贫困等重要思想,形成《摆脱贫困》一书;在福建,积极贯彻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开创了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闽宁模式”;在浙江,强调要把握贫困动态的变化,讲求针对性,使投入的钱真正让贫困户受益。习近平总书记无论在什么地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不忘初心,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崇高的理想信念,为全党作出了表率。

  脱贫攻坚首战之年开局良好

  2016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战之年,全年减少124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开局良好。

  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主要是建立了六大体系:一是脱贫攻坚责任体系。中央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贫困县党政正职攻坚期内保持稳定,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二是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办、国办出台11个《决定》配套文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出台118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也相继出台和完善了“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的措施,打出了政策组合拳。三是脱贫攻坚投入体系。在财政投入上,201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安排地方政府债务600亿元,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300多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在金融投入上,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将超过3500亿元。扶贫小额信贷2016年新增1706亿元,累计发放2833亿元,共支持了802万贫困户。四是脱贫攻坚动员体系。中央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批准将每年10月17日确定为我国的扶贫日,着力构建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五是脱贫攻坚监督体系。中央出台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督查巡查。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应8个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西部省份,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中央巡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媒体、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全方位合作,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督查巡查中。六是建立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体系。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从2016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树立脱贫实效导向,确保脱贫攻坚质量。

  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完成建档立卡。2014年4月至10月,全国组织80万人进村入户,共识别12.8万个贫困村、8962万贫困人口,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全国动员近200万人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识别精准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驻村帮扶。全国共选派77.5万名干部驻村帮扶,期限1至3年。选派18.8万名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基层党组织薄弱涣散村担任第一书记,着力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推进分类施策。按照“五个一批”的工作思路,突出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劳务输出扶贫,在广东、湖南、湖北进行精准对接试点,并在全国推开。实施教育扶贫,促进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倾斜。实施健康扶贫,组织动员80万基层卫生计生人员逐户逐人逐病核实,分类救治贫困患者100多万人。探索生态保护脱贫,安排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走上护林员岗位。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进行有效衔接。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修改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到县比例从2014年的70%提高到2016年的95%。五是动员各方参与。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调整完善结对关系,东部发达地区267个经济较强县(市、区)结对帮扶西部406个贫困县。加强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中央出台定点扶贫指导意见,中央层面共有320个单位定点帮扶592个贫困县,军队和武警部队结对帮扶2000多个贫困村。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脱贫攻坚,国务院国资委组织45家中央企业开展“百县万村”行动,全国工商联动员2.2万家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

  考核评估较真碰硬。为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试考核,根据试考核情况对中西部20个省开展了督查,对2个省开展了巡查。2017年初,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一是组织省际间交叉考核。从22个省抽调476名司处级干部组成交叉考核工作组,通过随机抽样,分赴22个省的108个县、605个村,入户调查806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一对一访谈基层干部3216人。二是开展第三方评估。主要评估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委托第三方组织22个评估组,赴22个省的117个县、630个村,对15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和6600个脱贫户开展评估。三是收集考核数据。收集各省总结报告,贫困监测数据和建档立卡数据,财政部、扶贫办提供的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中央纪委机关、审计署和社会监督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扶贫领导小组督查巡查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民主监督提供的情况。四是综合汇总分析。考核工作小组结合收集的情况和各省总结,按照定性定量相结合、第三方评估数据与部门数据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对22省份2016年脱贫攻坚成效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意见。五是运用考核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对综合评价好的省份通报表扬,并在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上给予奖励。对综合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省份,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综合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问题突出的省份,约谈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经过一年努力,脱贫攻坚首战告捷,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40万,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第4年减贫超过1000万人,改变了以往减贫幅度逐年大幅递减的趋势。井冈山、兰考等县率先脱贫摘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必须看到,脱贫攻坚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少困难和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基础薄弱的农村做精准的事情,难度和挑战之大前所未有,攻坚任务十分艰巨。2017年是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深化之年。国务院扶贫办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个中心任务,以集中攻坚、稳定脱贫为工作重点,以扶贫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推动力量,深入实施重大扶贫工程,落实区域支持政策和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强化脱贫攻坚支撑保障体系,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再完成1000万以上减贫任务,以脱贫攻坚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帮助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极其重要、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化精准扶贫。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只要是贫困人口,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类型,都纳入建档立卡,实施分类扶持。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培训和“干中学、学中干”,逐步提高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的能力和水平。突出产业扶贫,组织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好劳务输出扶贫,落实好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政策,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应当是享受过扶持政策,得到了帮扶,观念有转变,能力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

  集中力量攻坚。对深度贫困地区,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稳定脱贫创造环境条件。对贫困村,组织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着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回流本土人才,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培养“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对因病因学致贫返贫,突出解决贫困家庭、慢性病和学生上学问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的地方,要采取超常措施加以扶持”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使工作力度与攻坚难度相匹配。

  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脱贫摘帽计划,调整完善滚动规划。加强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脱贫质量。从加强思想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制度、强化监督问责、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等5个方面,着力纠正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审计、财政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改进帮扶方式,扩大贫困群众在帮扶项目各个环节的参与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把一些帮扶政策和贫困群众参与情况挂钩,鼓励光荣脱贫、勤劳致富。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改变陈规陋习。

  完善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考核评估质量。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作者刘永富是国务院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