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会议召开

01.09.2014  10:30

  8月29日,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广东省贯彻落实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部署加快我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邓海光主持会议,省老促会会长陈开枝出席会议。

  国务院今年批准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全国共有108个县(市、区)被纳入规划范围,总面积21.8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总人口4748万。其中,我省梅州市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潮州市饶平县,韶关市南雄市等13个县(市、区)纳入规划。

  徐少华强调,加快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用好国家政策,及时对接涉及我省的重大政策和项目,确保尽快落实到位;原中央苏区所在市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谋划,将国家政策支持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政策指导力度,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通过开展连片重点帮扶、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指向性和精准度,切实抓好重点帮扶。他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督查督办,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邓海光要求,与会单位要认真领会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具体内容,逐项予以对接落实。有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传达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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