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过户籍改革意见:不搞指标分配

01.07.2014  09:38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据新华社电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

  会议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会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方案明确新一轮财税改革时间表

  解读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张德勇表示,财税改革的重点在于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分配,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成为当下面临的紧迫问题。从此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一直认为其财力不能够满足正常的需要,因此在有些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地方举债。未来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改革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即中央应当上收一部分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给地方增加一定的财力。

  张德勇认为,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既是重点又是难点,难点在于涉及利益格局的再分配。

  他表示,具体来看,营改增依然是税制改革的重点。对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张德勇表示,是否能够如期完成新一轮税制改革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执行力,1994年税制改革的完成主要靠的就是中央坚定的推动和执行力。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则认为,财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王雍君认为,应当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定期报告财政状况,包括政府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政风险表等,这些都应当在经过审计后向社会公开。新京报记者 李蕾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户籍制度改革不搞指标分配

  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会议强调,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大中小城市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

  解读

  户籍制度改革推进10余年来,一直未真正破冰。十八大后,决策层多次强调,户籍制度改革要实行有区别、有分类的户籍政策,即差别化落户政策。

  例如6月20日,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做客中国政府网,谈及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再次重申这一原则。孔泾源解读说,中国大中小城市的情况很不一样,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人口承载能力有限,而且承载得过多,对特大城市还是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对于大城市有选择性地进行户籍改革,采取一些有门槛的户籍准入政策,比如通过居住证等方式逐步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中等城市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建制镇可以全面放开户籍。

  目前,各地户籍制度改革正沿着孔泾源阐述的上述“通道”进行。4月以来,广东、海南以及武汉、无锡等地区都推出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如广东规定,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在广东大中城市落户;武汉规定,7月1日起,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在武汉就业创业,只要具备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提供学历学位、劳动合同、1年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合法住所证明,均可在武汉市落户,而此前,毕业2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才可在武汉落户。

  但与此相比,上海、广州这些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曾相对慎重。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查办腐败案件上级纪委为主

  会议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必须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立行立改,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议指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逐步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上级纪委主导查案已经得到贯彻实施

  解读

  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的上述纪检体制改革方针,再次重申了三中全会确定的纪检体制改革原则。去年11月至今,“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已在全国纪检系统逐步得到贯彻落实。

  以纪检内部机构改革为例,迄今为止,10多个省区市的省级纪委,以中纪委的内部机构设置为“蓝本”,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机构改革后,这十余个省级地区的党委均强调,“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围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年5月以来,最高法、人社部等10多个中央部门单位以及江苏、四川、上海等地,都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许耀桐认为,十八大以来,不少被调查的省部级高官,官方发布其被调查消息的前一两天,仍在正常工作,如6月27日被调查的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6月26日还在出席政务活动,6月27日当天当地党报仍有关于万庆良的报道。他认为,被调查前仍正常工作,表明查办案件没有跑漏消息,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得到了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