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书记谈自己被处分以及校长违纪被免职

02.12.2015  10:49

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中央音乐学院网站消息,12月1日,中央音乐学院校党委召开全体处级以上干部会,党委书记郭淑兰在会上表示,学校党委对部党组的处理决定完全拥护。痛定思痛,学校领导班子要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

教育部党组昨天通报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经查,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

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人,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次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分别给予郭淑兰、逄焕磊党内警告处分。

12月1日上午10点,全校处级以上干部观看了教育部党组召开的“通报3所高校4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件”的 视频 会。在随后的干部会议上,郭淑兰针对此次违纪事件指出:“教育部党组宣布了对我校王次炤、郭淑兰、逄焕磊同志的违纪处理决定,体现了部党组落实中央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学校党委对部党组的处理决定完全拥护。”

郭淑兰表示,此次事件说明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中央、教育部党组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痛定思痛,学校领导班子要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严格履行党委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任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

郭淑兰说,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对学校每一个干部都是严峻的考验。学校几十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果,在国内外享有很好的声誉,这一切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同时,也请大家相信,在教育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有信心在全校教职员工的支持下,保持学校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育人环境。这也是当前我们共同肩负的政治责任。

郭淑兰强调说,党委要求各级干部、党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做好份内工作,维护学校声誉,凝聚思想共识,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上来,统一到部党组的要求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