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06.02.2016  18:25

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

根据要求,各地将成立专项治理督察组,对辖区内所属学校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治理,明确责任,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将出台本地实施办法或细则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将贯彻《规定》和《实施方案》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既做好顶层设计,又加强制度建设,把《规定》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细落小,建立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适合本地、本校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

当然,省教育厅也会拿出治理办法。根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必须在2016年3月底前将本地推进落实防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方案和处理办法报送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文件制定情况进行通报。

成立专项治理督察组监督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各地要成立专项治理督察组,对辖区内所属学校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

成立督察组,会重点检查督导什么工作呢?该负责人表示,各地要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对《规定》和《实施方案》精神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情况。

对违反《规定》和《实施方案》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省教育厅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市、县(市、区),要在全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每年9月底前,各市教育局将上一学年开展有偿补课的治理情况报省教育厅。本通知发布后,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自查情况总结报告。

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省教育厅率先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大家如有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可以拨打下列举报电话。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20-37627294(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20-37629410(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也正在收集各市的监督举报电话和负责人,收集后会统一向全省市民公布。今后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拨通手机就可以举报监督了,真是很方便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