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08.09.2017  15:02

核心提示
  “很开心连续两届担任‘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当看到住房困难户选到公租房脸上露出笑容时,我也很开心。”家住博爱三路的梁先生刚刚卸任 “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委员一职,谈及这6年来的工作,梁先生觉得能在中山公租房分配中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很有意义。

帮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住上公租房
  采访中,梁先生说得最多的就是公平、公正。2011年7月,省政府将中山市列为全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后,我市不断创新探索,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阶层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民间组织 “中山市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对公租房登记、分配等各环节进行监督,修订、审核分配方案,对分配结果进行审议,从而构建起能确保公租房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管理的机制。
  梁先生是由市民政局推荐的困难家庭代表,连续担任了两届公租房评审委员会委员。每次公租房抽签大会举行前,梁先生都会认真审议拟分配方案,对我市公租房公开登记、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各环节进行监督。
  梁先生说自己从没想到困难家庭也可以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他不为名不为利,能够代表社会低收入群体发声,帮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住上公租房,就已经很开心了。他说,如果政府今后有其他工作需要他参与,只要能够服务别人,他一定尽心尽力,绝不推辞。

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据了解,近五年来,通过不断调整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准入标准要求,我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截至去年底,我市住房保障在保户15677户,享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45户。
  五年间,中山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共调整了6次。2012 年颁布实施《印发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文件,重新调整了我市住房保障的准入标准,并对审核程序作了更详细的要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审批制度,实现了户籍上的突破,保障范围从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另一方面,保障范围从户籍人口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准入标准上也有突破,收入标准明确提高到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 以下,住房标准从原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 平方米调整为低于13 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等。2013年、2014 年都调整了收入标准,住房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调整为15 平方米。
  现在收入标准已经调整为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428元以下,不断扩大保障范围。
  目前,《中山市住房保障需求调查与住房建设(2016-2020)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待征求意见完毕修改成稿后,将会根据规划开展接下来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


数读
  截至2016年底,我市住房保障在保户数15677户,享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45户。
  住房标准从原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 平方米调整为低于13平方米,再调整为低于15 平方米。
  收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428元以下。

编辑: 卢子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