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以精品审判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8.04.2018  10:22
原标题:以精品审判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5年“成绩单”。2013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中山市法院共新收(不含旧存)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共计8684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共8275件。

  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坚持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五年来,中山市法院面对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的新趋势,不断创新改革,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效,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的职能得到全面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A“傍名牌”普遍 侵权手段日趋多样

  4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玉、谢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以中山市沙溪镇龙聚环新村四区23号4楼的厂房为窝点,在淘宝网建立网店,销售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

  在二审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江某玉、谢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一年五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50万元。

  实际上,“傍名牌”“搭便车”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普遍现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民事审判的法官介绍,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导致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的行为均被商标法所禁止。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片,代表着企业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利益。然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天然动力,因此,不少企业总是想方设法“傍名牌”“搭便车”,故意制造混淆。

  近年来,随着知名企业维护品牌意识的不断提高,商标商业维权诉讼有所增加。国内品牌诸如中华铅笔、三角牌电器、红双喜球拍、张小泉剪刀等均发起过诉讼维权;涉外商标案件也在增加,西班牙、日本、法国等企业以及西门子、优衣库等国外品牌均在中山提起过知识产权诉讼。

  据介绍,在中山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商标的刑事犯罪案件相对集中在制衣、灯饰、机油、酒类等商品,品牌包括Panasonic、长城、轩尼斯、马爹利等。

  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红妮介绍,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案还呈现出侵权手段复杂多样等显著趋势。随着技术创新与市场开放度的提升,“互联网+”发展生态的兴起,商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的侵权方式呈多样化,从单一线下实体店销售到线上线下同时销售,从传统领域向新兴技术领域及微博、微信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复杂疑难案件增加,日益复杂的案情为案件审理增加了不少难度。

  B 涌现一批司法审判保护知识产权案例

  知识产权利害关系日益增大,纠纷成因更加复杂,矛盾化解难度进一步加大,维护司法标准的统一,巩固司法裁判的权威,最大限度地建立起统一的裁判标准,使受到损害的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得以修复,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面临的重大课题。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中山市法院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坚持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抓住重大、疑难案件,打造精品审判,以此增强司法审判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力。

  据介绍,中山市法院密切结合中山实际,立足自身审判工作,树立精品意识,始终坚持“准、细、精”的办案原则,坚持走精品路线,力争做到准确断案,细致办案,成功审理一批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典型案件。如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社交媒介,擅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字、图片引发的著作权侵权案,迅销(中国)商贸有限公司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等。

  在中山市法院打造精品审判的实践中,涌现一批司法审判保护知识产权的优秀案例。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广东首例微信侵权纠纷案先后入选“广东省法院201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精选案例”“2015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连续两年荣获国家版权局颁发的“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2016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通过依法界定知识产权归属、调节知识产权交易关系和制止各类侵权行为、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有效维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增强了司法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力。

   C 调判结合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法院不断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同时,司法审判工作也正在迎接新的考验。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新常态下,“案多人少”正在成为中山市两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矛盾。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呈现收案、结案、存案数量的全面攀升,结案速度滞后于收案速度,审判压力逐年增大。不仅数量增加,知识产权纠纷案还在呈现出愈加复杂的发展趋势。权利主体和权利类型呈现的多样化、复杂化特征,各类纠纷发生原因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法律性质不同,因而权利主体需要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为此,中山市法院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资源配置等方面寻找突破口。

  中山市法院在运用裁判方式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全过程,重视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合作,优势互补,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引导当事人进行利益衡量和适度妥协,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

  据统计,2013年以来,中山市法院在以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知识产权民事调撤案件2841件,一审案件调撤率为43.4%,二审案件调撤率为55.1%。

  同时,中山市法院重新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知识产权案件因其专业性和复杂性,法律规定一般应当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为简化救济程序,缩短维权周期,中山法院经呈报上级法院批准,从2013年3月起,在两个基层法院探索针对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在基层法院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

  5年来,市第二法院每个知识产权类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为69天,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为53.27天,市第一法院审理的哥伦比亚运动服装公司与中山市三乡某时装鞋业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适用简易程序使得该案仅用20天就审结。简案快审机制的提速,大大促进案件的审理进程,实现良性循环,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何伟楠、刘颖清、古莉娟)

   链接

  

        中山市法院知识产权收结案统计数据

        (2013年至2018年第一季度,均含旧存)

2013年 受理1149件 审结1142件
2014年 受理2009件 审结1891件
2015年 受理1014件 审结1097件
2016年 受理1800件 审结1608件
2017年 受理2430件 审结2252件
2018年首季 受理725件 审结3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