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局首次公示两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09.03.2017  01:04

  2月27日,中山市统计局根据《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规定,将2017年1月被依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两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载入黑榜,并在中山统计信息网失信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信息链接至广东统计信息网。

  据悉,在新年度工作中,中山市统计局将遵照《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完善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不折不扣地实施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及惩戒制度,加大统计从业人员和企业统计失信成本,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确保统计工作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政府统计效能和统计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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