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积极探索婚姻家庭服务社会工作

02.09.2014  01:14

  2012年10月,中山市在市婚姻登记中心成立该市首个“婚姻家庭辅导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承接婚姻家庭辅导项目,为在中山工作生活的夫妻、家庭提供婚姻辅导专业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室设立至今,共提供服务530例,其中涉及离婚调解203例,经过辅导121例放弃离婚,调解成功率达60%,有效缓解冲动离婚、协助修复家庭。

  中山市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力度,并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服务的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加强法制、婚姻家庭观等方面的教育。在市婚姻登记中心、各村(居)婚育学校派发婚姻家庭教育宣传资料,给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和有需求的群众,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引导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通过在村(居)举办婚姻家庭纠纷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升级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方式,为群众在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及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是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机制。在巩固市“婚姻家庭辅导室”及2个镇区级试点的基础上,依托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镇区分站,增设若干个镇区级服务点,指导基层妇女组织、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工作,形成妇联、民政、司法、法院等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的部门合作关系,拓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婚姻家庭辅导室及服务点的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婚姻家庭纠纷服务。

  三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调解人员,如婚姻心理咨询专家、法律工作者、资深调解员等协助处理婚姻家庭各方面的纠纷。通过提供心理疏导、危机介入等服务,促进夫妻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问题激化。

  四是推进专业社工服务,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结合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专业社工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项目化运作的形式,鼓励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家庭融合的活动和服务,探索家庭纠纷调解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