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闲置土地将优先用于养老服务

03.09.2014  02:02

全市保留和新建敬老院将达31间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养老成为当前社会最热的话题之一。在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农工党中山市委会就提出了相关提案,希望中山能加大扶持养老机构建设,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近日,民政局作为主办单位正式答复了提案人,表示将制订积极政策鼓励民办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也将积极鼓励中山辖内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满足社会需求。 
  南方日报记者  游玉华  通讯员  程倩敏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利用闲置地解决用地问题 
  农工党中山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应将老年公寓纳入城市和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对老年公寓的布局、数量、规模、档次、设计、结构、地理位置等提出发展规划,同时小区开发也要预留老年人文体活动用房和活动空间。 
  民政局答复,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已经提出保留和新建敬老院(颐老院、老人福利院),全市将达31间,总占地面积为3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2万平方米。另外,市规划局已从2013年正式开始编制《中山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成果将涉及颐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划。目前,该专项规划已完成草案编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送专家评审。 
  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规划局编制的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基本落实了总规提出的颐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将在今后中心城区控规的动态评估和调整中,逐步落实《中山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对于颐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安排。 
  另外,在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中山还鼓励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利用好闲置土地解决项目用地问题,鼓励将工业闲地、烂尾楼盘、利用率偏低的公用设施或园林地域进行区域重组,规划成民办养老机构或改建成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以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的建设。 
  据民政局透露,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可以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一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多家银行已开展金融养老产品创新 
  农工党中山市委会在提案中还建议,要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政府应在政策上、在税收上给予倾斜优惠,充分吸纳民间资金,投资兴办以各个社区为基础、不同档次的、中小型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 
  市民政局在回复中也表示,将积极鼓励中山辖内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满足社会需求。 
  据介绍,在用创新型信贷产品支持政府养老政策落实方面,中山其实已经有很多尝试。如针对中山市“农保”转“城保”这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推出了“转城”补缴费分期付款计划,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形式解决农民转保资金紧缺的问题。从2010年3月份起先后为全市12个镇103个村共计16336个村民提供了农保转城保信用贷,累计为中山市村民融资支付养老款1.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