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欠薪 中山水利工程需设工资专用账户

14.06.2016  03:32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6月13日,记者从中山政府门户网站上了解到,《中山市水利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已出台。中山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下同)将对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与其他款项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得提取现金。

市水务局科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款发放均通过一个银行账户,现实行工人工资支付的专户管理,有利于保障工资的按时发放。《实施细则》规定,水利施工企业对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承担全面责任,应当在建设项目动工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还应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为每一位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并且,按照“按时结算,及时支付”的原则,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

而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或项目代管单位)应对水利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承担拨付和监管责任。《实施细则》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或协议中,对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及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该专用账户的具体比例(确保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时间、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在支付工程款时,建设单位则应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按照约定的比例拨付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到建筑业施工企业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