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中山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山为目标,围绕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两大主题,紧扣森林进城与森林围城两大抓手,持续推动城市森林与生态产品提质增效、增量扩容。2017年,中山市安排造林绿化资金10.84亿元,实际完成投入8.20亿元,启动生态项目478个,完成380个。全市市域森林覆盖率35.22%,新造林11800多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89%,绿地率38.7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41平方米。其具体做法体现在: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增强创森动力活力。市委、市政府先后3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重大项目落实和研究审定重大工程设计方案,市人大、市政协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组织20余次专题座谈会议和调研活动,推动创森工作。全市形成了市委市政府抓纲带目,市林业部门牵头组织协调,责任部门和镇区具体落实,督查、考核贯穿始末工作机制,创森动力活力不断增强。
二是推动森林城市森林惠民新业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营造更多绿色空间、提升群众对创森获得感,2017年,中山市把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作为创森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投入近亿元完成32个绿化美化提升重点项目,开展100多个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努力构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街头公园、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等为构成的多类型、多层次公园体系,营造一批成林、成带、成片、成规模的城市绿化景观新亮点。目前,已建成森林公园1个,湿地公园7个,街头公园43个,体育公园3个;正在施工的森林公园6个,湿地公园10个,儿童公园6个,体育公园2个。
中山市不断巩固林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中国(大涌)红木文化博览城成功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首届南中国园林苗木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和横栏镇首届花木文化节成功举办;新业态加快培育壮大,采取“政府+高校+企业”共同投资模式,构建以沉香产业为主导,贯通“研、产、销、创、养、游”的多元复合产业体系,项目预计第三年产值达到20亿元,旅游人数达到200万人次。
三是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升森林质量总量。启动“全域森林小镇”创建工作,投入近500万元完成“全域森林小镇”总体规划和18 个建制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有4个镇区首批获得“广东省森林小镇”称号。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3430亩林相改造、5833亩森林抚育,推进139.29亩废弃石场复绿,提升京珠高速中山段、西部沿海高速中山的林地森林覆盖率以及一二类林率分别至96.7%、95.3%,森林蓄积量以及单位面积蓄积量相继突破300万立方米、76立方米。打造多层次、多效益滨水绿廊,完成滨水绿色廊道建设51.84公里,并依托岐江河打造4个滨水休闲带。构建乡村(社区)森林体系,使中山市新增乡村(社区)森林480多亩、小公(游)园14个,基本实现乡村(社区)小公(游)园全覆盖。
四是启动生态标识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生态文化更加繁荣。通过启动生态标识系统规划设计,构建国家森林城市整体形象系统、生态科普标识系统、生态导向标识系统,宣传推广中山创森LOGO、标语、口号等形象标识,拓宽生态保护宣传、林业知识科普渠道,系统深化森林城市建设影响力。开展系列“心中播绿”宣传行动,充分发挥主流报刊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特点,依托重要场所、关键节点、特殊时节开展创森宣传工作。
同时,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工作,2017年,中山市共募集“三认”资金近4000万元。直接、间接参与义务植树人数258万人次,种植树木798万株(含折算),主题林近30片,新增绿化面积344亩。
五是创新生态补偿建设,加大城市森林的支撑力度。创新生态补偿方式,以“全域生态公益林”为目标,将93%的林地划入省市两级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横向补偿”。在评估周期内逐年递增补偿标准,2017年达到120元每亩,化解镇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实施差异化补偿政策,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林地,在现有120元每亩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另由市财政统一给予每亩50元的额外补偿。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每年投入超2000万元资金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充分发挥全市196名专职护林员的堡垒作用,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