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警方破获虚拟货币传销诈骗案 案值逾6亿

26.05.2016  21:10

图为警方查获的涉案的电脑手机已经银行卡。南方日报记者 王云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伟楠 王云 通讯员/宋宏德) 通过虚假宣传,吸引群众投资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同时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发展下线成员。近日,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诈骗案,抓获廖某、曹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昨日,东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案件进展。据悉,案件涉及多个省市数千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达6亿多元。截至目前,警方已经成功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合计3亿余元。

 据通报,该犯罪团伙以虚假宣传,吸引受害人购买一种叫“维卡币”的投资产品,称“维卡币”类似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是网络第二代虚拟货币,升值空间巨大,投资“维卡币”可以获取巨额收益。“维卡币”共设有“新手级”、“入门级”、……“至尊级”、“极限级”等8个级别的会员。用户在套现离场时往往受到限制,每个账户根据不同级别一天只能卖出20至50枚“维卡币”。而且投资人要想卖出“维卡币”,必须要有人接手才能成交。投资人想自行卖出“维卡币”非常困难,要想将“维卡币”变现或者退出投资,只能转让整个帐号给他人。

 对此,犯罪团伙成员又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为基础,发展下线。犯罪嫌疑人以售卖“维卡币”条形码并注册会员的方式,大量发展下线成员,上线根据不同的帐号级别,每次收取下线投资额的10%-40%作为提成,最多可以收取下线四代内的提成。经过警方侦查,该“维卡币”网络团伙由境外人员组织,40岁的中山人廖某和45岁的香港人曹某夫妻二人,是团伙的主要成员,负责中国大陆区域“维卡币”业务的发展,两人随后在中山将林某发展进入团伙。受害人通过网站投资“维卡币”的资金,实际上直接进入犯罪团伙成员的个人账户。犯罪团伙成员将巨额涉案赃款用于挥霍以及购买商品房、写字楼、理财产品等。

 “这个团伙的手法是,分别通过诈骗和传销的犯罪手段,双重获利。”东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犯罪网络中,上线首先成为诈骗的受害者,为了捞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回报,再利用传销手段发展下线,让受害者的雪球越滚越大。

 据调查,整个网络涉及广东、山东、辽宁、四川、河南、河北、黑龙江、湖南等多个省份,数千人成为“维卡币”受害者,涉案金额逾6亿元。仅中山地区,受害者就有2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 3月16日,东区警方经连日侦查,在中山市东区某小区抓获廖某(女,40岁,中山人)、林某(女、39岁、中山人)、曹某(男,45岁,香港人)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电脑、手机一批,涉案银行卡28张。东区警方介绍,由于公安部门介入较早、措施到位,破案同时及时开展资产查控。截至目前,警方已成功查封冻结相关商品房、写字楼、银行资金、理财产品价值合计约3亿多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