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让困境家庭共享发展成果

14.04.2017  11:51
原标题:中山:让困境家庭共享发展成果

  社区民政干部、志愿者协助慈善总会向双低家庭赠送奶粉。 资料图片

  4月11日,义工将市民捐赠到博爱商城上的护理床送到受助对象家中。 叶志文 摄

  总签约额约2500亿元、签约项目数较去年增长17%、总金额较去年增长5.6倍……2017年中山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洽谈会暨第四届“中山人才节”取得了突破性的成绩。在港珠澳大桥通车在即、深中通道开工建设、广珠城际轨道接入国铁网络的背景下,中山已经驶入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建设之首,在于民生。在建设充满健康活力和宜居精品城市的过程中,中山始终践行民生为本的路线,努力让每一位市民都能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4月13日,中山市民政局局长沈名晓做客中山广播电视台“热点面对面”节目时介绍,近两年来中山积极完善多项困难救助政策,大幅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首次将低保家庭中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的分类救助金发放标准,由低保标准的20%提高至40%。另外,中山大幅扩大低收入家庭的范围,把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扩大到普通家庭,着力解决兜底民生突出问题,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撰文:郭冬冬 程倩敏

   A 低保标准提高至896元

  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基本生活保障是群众幸福感提升的基石。为此,早在1997年中山就实施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进行差额救济。目前,中山的低保救助实现了城乡一体,并建立了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也就是说,救助水平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低保标准为省内同类城市最高——

  2月21日,中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7年1月起大幅提高低保标准,由原来的629元提高到800元,年内再根据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有关规定实施本年度调整。

  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中山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3月,中山决定根据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在已提高至800元的基础上再按12%的增幅将低保标准调整至896元,相比去年年底629元的标准提高42.5%,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目前,896元的新标准为广东省二类城市(东莞、佛山、中山、珠海)中最高。据了解,省民政厅根据经济及物价水平将全省各市分为四类,其中广州、深圳为一类城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二类城市,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肇庆(不含所辖县)为三类城市,其他市为四类城市,并对不同类别的城市制定了不同的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要求。

  市民政局救灾救助科副科长陈启枢介绍,经初步测算,本次提标后全市低保对象预计将由原来的3783户7977人增至约5200户12000人,增加约50%。中山将从今年4月起按新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按3月的低保名册补发1-3月调整标准的差额。

   四类特困低保户增发低保金40%——

  提高低保标准,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不仅如此,对于不同情况的家庭,中山还给予不同程度的救助。“低保家庭中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长期患重大疾病人员是最为困难的群体,人数约占低保总人数的一半。为此,中山从2007年起按低保标准的20%向这部分特困低保对象增发生活保障金,切实保障这部分家庭的基本生活。去年7月起,更是加大救助力度,将上述四类特困低保家庭增发低保金比例由20%提高至40%。”陈启枢介绍。

  按目前低保标准896元的40%计算,每人每月将获增发分类救助金358元。举个例子,三口家庭,三人合共领取低保金1188元。如果该家庭中,有一位重病患者,一位未成年人,那么重病患者成员和未成年人每月可分别领取分类救助金358元,其家庭每月合计可领取生活保障金为1188+358+358=1904元。

   低收入家庭界定范围大幅扩大——

  不少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虽在低保线以上,但生活仍存在一些困难。为此,从2007年开始,中山将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线50元以内的家庭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他们可以享受低保家庭在教育、医疗、住房、劳动就业、临时救助、临时价格补贴、法律援助等方面同等的救助政策。

  从今年1月起,中山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新规,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线1.5倍以内,且家庭财产认定符合《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家庭,纳入“低收入家庭”。也就是说,低保标准提高到896元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1.5倍来计算,相应调整为897元至1344元。初步估算,低收入对象将由原先的1176户3147人增加到约4000户12500人。

  沈名晓介绍,由于低保标准的大幅提高,经测算,中山全年共需要投入相关的保障资金约1.2亿元,比去年增加支出5000多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增加投入近4000万元。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就发放低保金1200多万元。

   B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户籍居民均为潜在被救助对象

  除了最低生活保障外,政府也在各方面努力,在住房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出台了相关分类救助政策,全方位搭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住房方面,中山建立了双低家庭危房改造机制,累计投入约1.8亿元改造双低家庭危房3200多间。医疗方面,建立了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普通困难家庭均可获得救助。建立了临时困难救助机制,对因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临时救助。

  仅2016年,中山就向9000户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100多万元,市镇两级财政支出医疗救助金约20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万多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超过2500元。此外,针对困难群体中山还有助学、保障房、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扶救助。其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解决了困境家庭的医疗难题,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是2014年起实施的,去年底我们对它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内容主要就是扩大了救助面,救助对象范围,由原来的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扩大至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以及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四类。特别是针对‘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体现出这项政策的普惠性,切实解决了每一个家庭可能会面临的因病返贫问题。”沈名晓介绍。

  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为经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的相对固定人群,定义为“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而“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为非固定人群,全市户籍居民均为潜在被救助对象,只要满足“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其家庭自申请救助当月起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且家庭资产总值符合规定上限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均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中山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只要住院或按本市医保制度进行特定病种门诊治疗,均可获得医疗救助。家住石岐区康华社区的李小姐就因此受惠。过去一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她,医疗总费用17万多元,社保报销后个人仍需负担9万多元。经调查核实,李小姐家庭虽然不属中山低保、低收入家庭,但由于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已大大超过其家庭过去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以及家庭资产情况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有关规定。经核算审批,市民政局给予她医疗救助金约3.8万元。“终于可以安心接受手术治疗了,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刚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李小姐说。

  “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其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所有费用(自付+自费),单次或累计超过其家庭自申请救助当月起过去一年可支配总收入60%以上部分,由市财政按70%给予救助,年救助限额20万元。”陈启枢说。据统计,今年1至3月,市民政局按照该《办法》共救助困难群众264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约220万元。其中,像李小姐一样经审批符合“支出型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的申请共9宗,发出医疗救助金共29万元,人均救助金额达3.2万元。

  陈启枢介绍,对于人员相对固定的“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市级财政医疗救助部分实施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该系统是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配合共同筹建,2015年起全市47家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可提供结算服务。

  据悉,只要参加了中山的社会医疗保险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特定病种门诊治疗结算时,只需凭社会保障卡由医疗机构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同时,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同步实施医疗救助结算,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无缝对接。未获“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医疗救助对象,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再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医疗救助。

   C 慈善救助

  让困境家庭感受到社会关爱

  在让困境家庭共享发展成果的道路上,除了政府在努力,社会慈善力量也在积极参与,让困境家庭在感受到党委、政府帮助关爱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沈名晓作了一个通俗的比喻,他认为中山的社会救助体系就像一棵为困难群众遮风挡雨的大树,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整棵大树的树干,起着核心、支柱的作用。医疗、住房、教育、临救等分类救助则是树枝,围绕着低保制度这个树干延伸发展。而慈善救助,则相当于这棵大树周围的树,起到补充的作用。

  近年来,中山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倡导、引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相衔接、相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市共有市级慈善总会1个,镇区慈善会10个,还有众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单位等。仅市慈善总会冠名基金总额就超过7000万元。这些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慈善救助,具有广泛性、灵活性,有力弥补了政府力量的不足,使社会的关爱覆盖更多的角落。去年,中山城市公益指数还首次跃进全国地市前十。”沈名晓介绍。

  在慈善救助方面,市慈善总会可谓社会组织中的佼佼者。市慈善总会秘书长罗东介绍,目前,市慈善总会正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作用。“我们建立了公益慈善项目承接管理机制,每年开展爱心接力行慈善传万家、真情暖人心、博爱送万家等活动,募集慈善资金用于慰问困难群体。我们设立了刘蓉蓉慈育助学基金、草晶华爱心基金和中山客商博爱慈善基金、慈爱基金等多个冠名基金,定向帮扶困难群体解决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其中,刘蓉蓉慈育助学基金用于孤儿和贫困青少年儿童助学,成立以来募集资金155万元,累计帮助80多名青少年儿童接受教育。市慈爱基金是全市首个公立医院挂靠慈善基金,成立以来共得到20家企业及个人捐款近300万元,将全部用于救助市人民医院困难患者。”罗东介绍说。

  此外,市慈善总会还与多个挂靠基金共建“微支付”渠道,实现了快速便捷的慈善捐赠。其中,“城市零距离爱心帮扶基金”开通“微支付”后,一年内超10万人次群众参与,捐赠金额逾200万元,救助300多名重病贫困患者和意外伤害人员,成为市民关注及参与扶贫济困的爱心工程。

   ■案例

  集捐助接收、志愿服务、精准援助于一体

  博爱商城让每一个善念落地

  在让困难家庭共享发展成果的道路上,中山努力搭建平台让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发挥社会资金对财政资金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今年3月投入使用的博爱商城,就搭建起了网上捐赠的快车道,中山市民轻点鼠标就可以将家里的闲置物品转赠给有需要的人。

  4月11日,在中山市石岐区延龄路上,博爱行动义工罗湛锡和同事一起将一台可调节护理床搬下车,送到九旬老人罗彩燕的家中。今年3月,老人在家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左盘骨粉碎性骨折,如今卧床养伤。老人是博爱行动义工队的服务对象。义工在日常上门拜访时,了解到她的伤情和需求。“刚好周一在博爱商城上,我们看到有人捐赠了一台可调节护理床,立即下单把床送到老人家中,方便老人休息和进食。”罗湛锡说。

  据悉,“博爱商城”是集捐助接收、志愿服务、精准援助于一体的爱心平台,它利用网络技术,“淘宝网”式操作手法,以中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为载体,与各社工服务中心、慈善超市相互配合,通过预约捐赠、专职人员管理、社工引领、义工协助、市民参与的运作方式,形成“捐助—管理—线上线下运作—送达—反馈”的爱心接力链条。

  “不少市民反映家里有多余的衣服、家电、家私,都非常新,扔掉又非常可惜。”罗东介绍,“博爱商城”主要接收全新或八成新以上的物品,包括家电、衣物、图书、文具、玩具、运动器材等,接收的物资将用于帮助全市双低、残疾、独居老人及有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市民只要成为“博爱商城”会员,便可为身边有需要的群众预订物品或参与物资配送。商城工作人员还将定期回访了解物资送达情况及受惠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在建立“博爱商城”后,市民政局将通过完善中山市社会捐助接收站,联结全市各镇区博爱行动义工组织,以市捐助接收站为中心,各镇区慈善超市为网点,打造全市社会捐助接收网络。沈名晓表示,“博爱商城”旨在让每一个善念落地,实现闲置资源有效利用,困难群众需求得到精准对接,同时也让广大市民以最便捷的方式共同参与公益志愿服务,达到“供需对接、志愿服务、精准援助、全民参与”的大融合。

  罗东介绍,除了“博爱商城”外,中山还开设了“慈善中山”微信公众号,在线发布求助案例,市民只需点击“我要捐”,便可通过在线支付功能为求助案例捐出善款,点击“志愿服务”便可参与志愿服务,了解服务信息,开展服务交流,并将闲置资源赠送至有需要的困难家庭中。

  帮助困境家庭不一定只是捐钱,开展义工服务活动,亲身投入到帮扶弱势群体工作中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罗东介绍,中山把社工的专业优势与义工的全民参与有机结合,以中山市慈善总会为依托,以全市各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工站)为服务载体,建立博爱行动义工队伍,以专业社工为引领推行的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市民若想加入博爱行动义工行列通过实际行动帮助困难家庭,可以登录“中山志愿服务”网,在市民申请栏目填写资料和服务协议提交,将有专人审核通知。或者到各个社工服务中心去报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参加相应的义工队伍。